高伯逸离开邺城了,走得很“低调”,没人送,也没人知道他在这支队伍里。
四郎高长恭带着一支数百人的队伍,以换防的名义,前往齐州,以替换那边的镇兵。这是正常的换防,而且还是高家宗室坐镇,又只有几百人,自然没引起邺城权贵们的注意。
他们现在都投入到风风火火的蹴鞠事业当中,每日练球,押注往返于长乐馆,不亦乐乎。
邺城离齐州治所历城将近八百里远,单人快马一日可至,并不算特别远。但行军的速度不是这么算的,一日能有五十里就已经很不错了,算下来,大概半个月到二十日的路程。
名义上虽然是“镇军”(二线军队),但队伍的成分却是复杂得很。
有参军不久的囚徒,有看押独孤罗而荒废掉一身本事的禁军,还有从成立不久的清道夫中挑选出来的好手。
以单兵素质而言,那是相当不错的,哪怕是囚徒都是这样。
但若是跟真正的军队较量,那就是个大写的死字,估计一个回合就冲散了。
“伯逸兄,我虽然未经历战阵,但看得出来咱们手下这几百人,都是些乌合之众啊!”
四郎一脸苦笑看着戴着狐狸面具的高伯逸说道。
皮甲,短弩,横刀,圆盾,还有一百匹马,怎么说都是轻装斥候的配置了。高伯逸相信只要稍微训练一下,这支力量还是可以期待的。
“主公不用担心,只需一个月,在下就能让这几百人成为可战之师。我们这一路先沿着漳水东进,到了济州以后,再沿着济水到齐州治所历城,一路上都有官道,而且不缺活水,行军非常轻松。”
王元逊对高伯逸打包票说道。
轻松吗?但愿如此吧。对于王元逊立旗子的事情,高伯逸懒得吐槽了。
三人并排骑着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
“嗯,看你的了,领路吧。”高伯逸淡然的说道,然后转身跟高长恭两人回到队伍中间的马车旁边。
“那位是王思政之子?”
“不错,可怜天下父母心啊。”高伯逸感慨了一句。
品德再高尚的人,子女也一定是他们的弱点。正所谓无情不是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唉,你这可说到我心痛处了,谁让我爹死得早呢。我去队伍尾巴压阵了啊。”
四郎心头有点堵,找了个借口溜了,谁让他现在是个没爹的孩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