颇有骈文之感。但是,删了这个字后,则整句话的意思都
完全变了。在“所”之后,多为动词,另外,“徼”字的偏旁为双立人,甲骨文、
金文中这个偏旁的字多与行动有关,也多为动词。而“徼”字的本义就是动词,
意思为:抄袭、剽窃。
现在,我们可以明确的是,这里的“徼”字不该是名词,它是动词,因为前
面有个“所”字。那么,意思呢?当然不是它的本义,而是它的通假字“邀”字,
最初的古文一般同音的字其义亦同,所以,“徼”、“邀”、“要”是可以混用
的,但“徼”字这么使用时,读音却发生了变化,与“邀”、“要(腰)”同音,
其义为“求取、索取、探求”(不庶几,不要幸——晏子春秋内篇问下。
孙星衍云:“要与徼通。”、要利之人,犯危何益?——吕氏春秋爱类。
高诱注:“要,徼也。”)。基于这个发现,我特为“徼”字进行了注音,希望
能改变千年来的以讹传讹。
大家再来看一看“欲”字,非常明显,分开为“谷、欠”,异体字为“慾”,
望文即可生义,本义为有所不足,内心升起的贪欲(欲,贪欲也。——说文),
后泛指其他欲望。再回到“徼”字比对看看,“求取、索取”是不是“欲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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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外的一种典型方式?
所以,“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邀)”,应该才是这句话的正解。
还有必要解释一下“妙”字,大多数注家都认为它是精妙、精微的意思,而
“徼”字作名词时有边界、边际之意,所以正好一个是讲微观,一个是讲宏观。
但在“徼”字的意思明确之后,“妙”字也应以它的本义来进行解释,那就是美
好之意。这也体现了老子的思想,他认为那些务虚的、无用的探究才是值得提倡
的,反之,一切实用主义的努力都会沦为功用,是出于满足欲望的驱使。
这两句话中,明显彰显了老子“去欲”的思想,老子要求我们不要受欲望的
驱使,而要更多地“务虚”,不要“务实”。眼睛里只盯着事物的实际功用性,
就会不断受到欲望驱使,成为欲望的奴隶,回望人类的文明史,可不就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