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无休无止,不停的分派农民给官府干各种活计,没完没了
这些都是无偿劳动,如果你受不了就要花钱免役这等于变相收税
而且田赋收入只占大明农业税收的百分之十不到,百分之五十以上都是人头税也就算赋和口赋
历朝历代都把轻徭薄赋作为自己施行仁政的表现来宣传从来都不提人头税减税
田赋一共才占财政收入的一成不到,你从十税一,减少到三十税一,有什么意义
文景之治,传颂千古,其实都是表面文章,粉饰太平的手段而已农民的负担没有什么像样的减轻
人头税在中国,秦代以前就已存在,秦代以后历朝历代均课征具有人头税性质的税收
为什么历代官府都喜欢手人头税呢?因为简单,成本低到农民家里数人头收钱,多简单啊还有比这个简单的事情吗
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政府从农民身上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渠道有两条:一是按田亩计征的税,即土地税;一是按人头计征的税,即人头税
人头税的效率高,但最不公平
这里所说的效率高,指的是可以用很小的税收成本,征收到较多的税收
因为任何一个具备良好户籍管理的国家,都使人头税的计税依据比任何一个其他税种简单,税款的征收成本可以非常低
所谓最不公平,指的是收入最丰的富人和几乎无收入的穷人,需要缴纳同样多的税款
在征人头税的情况下,富人的福利损失微乎其微,而穷人则可能把生活最必要的资源损失掉
历朝历代把这种明显不合理的税收坚持作为最大的财政收入品种,明显就是保护富人,而让数量最多的,处于底层的穷人承担主要税负责任
百姓为了生存,对养不起的孩子,有两个选择
一个是卖儿卖女,把孩子卖掉就不用交税了
这就是为什么古代人口买卖这么繁荣的原因女孩卖给青楼,男孩卖给大户做家奴
另一个就是生了过多的孩子,扔到尿桶里溺死
张居正一条鞭法,本来的想法是好的就是取消人头税,把人头税这部分税额平摊到土地中去,按照土地多少征税
他认为这样可以减轻下层人民的负担,利于公平
他在的时候,可以强迫官僚地主和自耕农一样分摊田亩数量,公平的一起交税
但是他不在以后官僚地主就不交税了所有的税负全部落到了有少量土地的自耕农身上万历朝中后期,官僚地主立刻反攻倒算,把张居正一家几乎整死然后,迅速恢复官员和举人免税
自耕农一下子就全被压垮了还不如开始时收人头税呢,那样至少家奴和佃户也要收钱,能分担一部分税收
改革的结果是不到六十年大明就亡了
吴斌家里十个成年男性,人头税加到田赋里,直接就把地里的产出全部消耗掉了再加上徭役,他一家人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