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为由提起诉讼,最好别干蠢事。
郑谦益还是那个态度,我乐意。
乐意的郑谦益准备用这个案件去撬动所有此前因堕胎罪被判罚的无辜者们,既然这个国家的执政者们已经统一意见,此条律法违宪,它又不是被认定违宪的那一刻才违宪的。它始终都是违宪,只是当权者们眼盲心盲,当不知道。可错误都已经被纠正了,此前为那些错误受到惩戒的人没有得到补偿就已经很倒霉了,凭什么还要继续受过
郑谦益要去打这个注定会输的官司,她压根也不在乎这起官司的输赢,她在乎的是能用这起官司挑起多大的舆论风暴。当了那么多年的国民记者,网络红人。郑谦益还没真正使用自己的影响力去做过什么坏事,哪怕不好不坏的事她都没做过,所有发在国民记者账号里的信息,全部是在抨击没有任何可以辩驳余地的恶人。
此次郑谦益要去使用自己的影响力了,朴泰勇的出现告诉她,成为政客不是没有好处的,起码他们在玩特权的时候能走很多捷径。她依旧不想当政客也对选边站没什么兴趣,可她完全能做到在谁都不沾边的基础上,做一个民意代表,满世界的敌人就满世界的敌人好了,民意会保护她的,在大选国家民意就可以保护她。
哪怕不能,一句我乐意也比什么都重要。
就因为一句我乐意硬是头铁到要去撞南墙的郑谦益,从中央地检调阅了检方详细到不能再详细的证据链,先去找专业的妇产科医生求证,孩子出生后是不是一定会哭。
对方给的答案是孩子出生后并非一定就会哭,有些孩子是不哭的,此时就需要辅助拍打。之所以要打一下,即是确保孩子不是个哑巴,也是让哭声协助他把羊水里携带的一些脏污咳出来,还有助于孩子的肺部扩张,保证他可以自主呼吸等等。
换而言之,没人动,刚出生的婴儿不一定哭,都不一定发出声音。
此案件的关键证据里,证明被生产的孩子是可以活下去的证据,就是麻醉师和助产士口中,孩子嘹亮的哭声。
问题来了,这又不是正常接生,这是要堕胎,孩子取出来后为什么要让他哭或者说,谁打了那一下,让他哭的。有没有可能天生就会哭有可能啊,很大的可能,可郑谦益需要证明的是不一定会哭,否则新证据怎么提交。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就是所谓的歪门邪道。
带着这个问题,郑谦益去找到了要堕胎的那对母女,这两人起初并不欢迎郑谦益的到来,等郑谦益说她是想给医生翻案,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