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大炮十分笨重,不易搬动,只能用于守城,不能用于运动战,而且并无可以爆炸的炮弹,威力比较有限。
对于明朝最重要的是,宋金议和,宋方绝对屈辱,每年片面进贡金帛,并非双方互赠。宋朝皇帝对金称臣。[57]然而皇太极却甘愿低于明朝皇帝一级,只要求比明朝的诸臣高一级。皇太极一再表示,金国不敢与中国并列,只希望地位比察哈尔蒙古人高一点就满足了。[58]他和袁崇焕书信来往,态度上是很明显的谦恭。[59]
可见宋金议和与明金议和两事,根本不能相提并论。皇太极明白明人的想法,所以后来索性改了国号,不称金国,而称“大清”,以免引起汉人心理上敌对性的连锁反应。[60]
袁崇焕和皇太极信使往来,但因朝中大臣视和议如洪水猛兽,谈判全无结果。
当时主张和金人议和,非但冒举国之大不韪,而且是冒历史上之大不韪。中国过去受到外族的军事压力而议和,通常总是屈辱性的,汉人对这件事具有先天性的反感,非常方便的就将“议和”、“投降”、“汉奸”三件事联系在一起。后来袁崇焕被杀,“主张和议”是主要罪名之一。
当军事上准备没有充分之时,暂时与外敌议和以争取时间,中国历史上两个最出名的英主都曾做过。汉高祖刘邦曾与匈奴议和,争取时间来培养国力,到汉武帝时才大举反击。唐太宗李世民曾与突厥议和(那时是他父亲李渊做皇帝,但和议实际上是李世民所决定),等到整顿好军队后才派李靖北伐,大破突厥。不过这不是中国历史上传统观念的主流。主流思想是:“与侵略本国的外敌议和是投降,是汉奸。”
其实,同是议和,却有性质上的不同,决不能一概而论。基本关键在于:议和是永久性的投降?还是暂时妥协、积极准备而终于大举反攻、得到最后胜利?单是在现代史上,后者的例子就多得很。共产党人尤其善于运用,如列宁在第一次大战时与德国议和,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订停战协定,北越、南越越共与美国、西贡政府签订巴黎停战协定等都是。议和停战只是策略,决不等于投降。策略或对或错,投降通常是错。然而明末当国的君臣都是庸才,对于敌我双方力量的对比、大局发展的前途都茫无所知,既无决战的刚勇,也无等待的韧力。那时为了对满清及民军用兵,赋税大增,人民生活困苦之极,国库入不敷出,左支右绌,百废不举,对军队欠粮欠饷,裁撤驿站(既破坏了必要的交通及通讯设备,大量失业的驿卒更成为造反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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