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平。辨夷夏人禽之维者礼也。
楚以僭王夷,吴以被发文身夷。君子以夏治楚,而退夷之,以禽治吴,而进夷之,而大维清。
所恶于夷者,无君臣父子之伦也。以大伦故而别夷夏,不以夷故而废大伦。商臣、比所以服刑于司寇,所恶于无君臣父子者,疑于禽也,疑禽则治之。断发文身已成乎禽,君臣之义、父子之恩复何望焉?
号举吴以视,司冠之所不治也。别夷于夏而王事兴,别人于禽而天道正。以王治晋,以天治吴,圣人无异用,人事有异受,故曰:理一而分殊。
二十九
例曰:“夷狄相攻不志。”志吴、楚之兵争,则内楚以外吴,不从乎相攻之例矣。吴、越之相伐相入,词平而无所内,无所内而犹志之,春秋之例于是而变也。天下之势,必有所在。昭、定之际,晋无伯心,齐欲争伯而不成,楚奔命于吴而不给,势之所趋,合离之所竞,西不在晋,东不在齐,南不在楚,吴、越于是乎受势之所归,以司天下之轻重。故其相攻也,天下之所视也。
天下视之而天下变,天下变则例变,之攻,所以甚天下之变也。天下变则例变,例变则道亦可变与?曰:道有随例而变者,君子之所以用时也;有不随例而变者,君子之所以不为时用也。
昔者春秋尝不授齐以伯矣。已而授之。授之齐而又授之晋,继而惟恐晋之不足以伯矣。此夫例因天下,道因例用,用时以治时者也。其于楚也,尝号举之矣,已而为存其君,已而引之以内,惟恐其不得志于吴矣。
此夫以例从天下,屈道从例,不获已于时而救时者也。至于吴而无望焉矣。无望于吴,亦不可改而望越;无望于越,终弗容复望于吴。吴、越之事,轻死崇杀,奖诈尚力,自战而不为天下动,苟胜而不为之名,弃衣冠而贱肤发,由古以来,未有如其不似人者也,故君子可用时而不为时用。楚可用者也,吴、越必不可用者也。必不可用而用之,则为之用而已矣。
故吴、越相攻之词均,而不以内楚之道内吴也。人禽生死之际,道之尤严,舍此而君子无道,奚容变哉!然而天下视之矣。吴胜则走吴,鲁、卫走之,而晋且走之也。越胜则又走越,鲁、卫走之,而齐且走之也;迨二国者之已灭,其遗知余习,犹以染战国之天下,赵武灵、秦庄襄、始皇之所尚,皆吴、越以为师。
则天下之大变,始开于吴、越。君子不能自爱其例,而为天下录变,乃不容不自爱其道以治天下之变。故春秋有三变,王变而伯,伯变而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