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一三五七九是奇数,称作天数;二四六八十是偶数,称作地数。天数地数,奇数偶数,叫法不同,实际是一回事,都是对立统一的意思。
“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天数五”,就是一三五七九这五个天数;“地数五”,就是二四六八十这五个地数。亦即十以内的五个奇数和五个偶数。
五位相得,是一与二相得,三与四相得,五与六相得,七与八相得,九与十相得。
各有合,是五个天数合在一起等于二十五,五个地数合在一起等于三十。二十五与三十相加,等于五十五,这就是“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
周易的千变万化、神秘莫测,正是由五个天数与五个地数合成的“五十有五”的变化产生的。
“五十有五”的变化产生六七八九这四个数,由六七八九的变化产生爻,由爻组成卦,所谓“成变化而行鬼神”即指此而言。
从这一点就已经确定天道最大了。
至于什么大道五十,大道之数压根没这说法。
那叫大衍之数。
“大衍之数五十(有五),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
这段话是与上面“天一、地二、天三、地四”那段紧挨着的,主要讲筮法的具体操作方法。
重点要说的是“大衍之数”。
传本系辞传在讲筮法这一部分有错简和漏字。关于错简,宋人程颐、朱熹和项安世等已经觉察并作了更正。
关于漏字问题,长期以来不见有人论及。这大概是古代学者对先贤过于尊崇,不敢有疑所致。
因此,自京房、马融、荀爽、郑玄、姚信、董遇,以至朱熹等主流易学大家,都把“大衍之数五十”作了非常错误的解释。
其实“大衍之数五十”,应为“大衍之数五十有五”,传本中漏掉了“有五”二字。
非常明显,上文自“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至“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一大段文字,均在说明五十五是怎么来的。
而下文突然不提“五十有五”,直言“五十”,这个“五十”从何说起?显然是没有依据的,也不符合上下文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