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实体经济都是有利的!
唐代虽然以绢帛为流通主体,但实际上,绢帛也是具有广泛使用价值的,本质上跟“以物易物”没有多少区别这样的钱币,流通效率非常低
还处于“钱只是财富”这个阶段
如果能以某种“票据”,在小范围内代替绢帛流通,那么本质上就“解放”了一批处于流通状态的绢帛,使得社会上可以使用的物品变得更多了
社会整体可以用来交易的货币变多了,流通顺畅了,那生活水平自然就上来了
方重勇觉得,这便是河西解套的钥匙所在
而要“发行”这样的票据,就必须囤积数量惊人的绢帛在府库里,可以随时用来“兑换”类似金本位,只不过用的是丝绸或者是西域过来的奢侈品或者是二者的混合
它就在那里,可以随取随用,但平常人们又不会取不会用,这便是方重勇希望见到的理想状态
说白了,这些物品只是用来作为“抵押物”,发行债券用的方重勇的本意,并不鼓励这一类物品以货币的形式在河西市面上流通
那么,所需数量庞大的绢帛从哪里来呢?
要知道,来往于西域和沙州之间的商队,随行几千头骆驼都是常有的事,运输货物的数量极大哪怕基哥拼命往河西运输绢帛,也不见得可以满足需求
所以必须要有对应的配套政策,这一套才能玩得转
想到这里,方重勇又在纸上写道:“丝绸出口配给制,进出口等额制,质押金制度”
不同的西域商队,根据“贡献度”的不同,每年配给的丝绸进口额也不同“贡献度”怎么来,河西节度府这边说了算,有一个相对清晰的标准
反正到时候河西节度府规定:为了防止西域商人在大唐境内为非作歹,所以胡商们在携带西域货物入境的时候,还必须根据所携带货物的价值,向河西府衙缴纳一部分“质押金”
换句话说,胡商空着手来没事,但要是带货的话,就必须缴纳质押金并且这个质押金只收货不收贵金属等胡商返回西域的时候,这笔钱再还给他们
这些“质押金”本来就是要用来卖的货,肯定不会原封不动带回去,所以这其实是变相逼迫胡商们在河西本地采购及售卖货物,拉动地方经济
而所谓的进出口等额,就是胡商带多少货入关,就可以带等价格的丝绸茶叶等大唐特产出关
胡商要是空着手来,就只能在大唐境内消费,一片叶子也带不走什么东西算是商品,这个需要“报关”,只有报关了,有了“出口配额”,胡商才能把商品带出河西走廊
当然了,肯定有“小机灵鬼”携带大量西域货物,最后却不报关,也不走河西返回西域了!
这一点方重勇觉得无所谓,他只当那些人为大唐建设添砖加瓦了事实上也不可能有那么傻的西域商人
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