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枯燥地挥剑练剑,是特么多幸福的事情”
怎么回事?
死命甩了甩自己的脑袋,颤抖着从地上爬起来,拾起自己的剑
专心,专心,专心
退到窗边,一遍遍地跟自己确认,这是在翡翠城,在凶案现场,而不是小时候老骑士的训练场
脚步声传来,敌人提着一柄骑士长剑,从漆黑的走廊步入房间,浑身上下带着阴冷的气息
在充足的光线下,多伊尔看清了对方的全貌,不禁瞳孔一缩
步入房间的这个男人,装束太特别了
只见全身上下,胸部,手臂,腿脚,胯部,都被不明质料的黑色布料紧紧缠裹,不露出哪怕一点皮肤和特征,就连头部也覆盖在深黑色的面巾和头巾里,唯有眼睛的部分,戴着一副暗色的行动护目镜
这是难以置信地望着对方的装束怕被人认出来?
还是习惯了深夜行动,专职猎杀的杀手?
“”
努力忍耐,不让那句“不嫌憋得慌么”脱口而出:
“刚刚那是什么把戏?”
黑衣杀手站定在面前
“比弱多了,”暗色护目镜后的杀手轻轻转动手里的剑,声音阴冷,“那大块头可是硬得很,起码扛了八个回合,中了三剑还强撑着不倒”
一个激灵,想起的战友
“把哥洛佛怎么样了?”
挪动脚步,小心翼翼地看向走廊:
“僵尸,还好吗?”
但哥洛佛没有回答
对方说僵尸起码扛了八个回合……
可恶,都怪这该死的走廊,要是早一点赶到,前后夹击……
但多伊尔随即反应过来,心中一慌:糟糕,现在,只剩一个人了
黑衣杀手冷笑一声:
“但也强得有限”
话音落下,敌人欺身上前,长剑突袭!
再是慌乱,也不得不硬着头皮举剑迎敌,堪堪格开一剑
该死,敌人的剑很稳,凌厉而致命
咬着牙对自己道:怎么会摊上这倒霉事儿了呢?
但这还不算最难缠的,更要命的是……
“把头抬起来!是儿子!是多伊尔家族的男人!哼,屁大一点事儿,也值得吓成这样……”老爹雄赳赳气昂昂地叉着腰,对着一顿数落
印象中,这是老男爵最威风的一次
不,又来了!
死命摇头,把自己从走神的状态里拉回现实,奋力挡住对手已到身前的一剑哥洛佛就是这么着了道的吗?打着打着就走神,一头栽倒?
可是,卫队交际花丹尼·多伊尔可是弱咳咳,是另有长处的人啊!
论起剑术,论起格斗,论起行军打仗,论起靠谱的程度,还不如哥洛佛呢!
怎么就让来身陷险境,跟敌人生死搏斗了啊!
这难道不是主角该干的事儿吗?
敌人剑招狠辣,而只觉得力不从心,不多时,左手就中了一剑,不得不踉跄后退
怎么办,怎么办?
怎么办?
不得不一边招架,一边死命晃着脑袋,努力想些现在的事情,避免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