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输”叶胜拍了拍手掌,表示为参孙的表现喝彩
如果你的对手只靠一根手指就能斩断白玉,恐怕没有人会想要和这种东西交手
“可这是怎么做到的?”酒德亚纪很好奇,“你看起来就像一个人类女孩,龙族在外貌上成为人类的时候,除了内在其他部分也会变得和人类相似的”
“因为我是个活灵”参孙按在自己的胸口上,“跨越生与死的界限,主君最伟大的杰作”
参孙拉开了自己的对襟,足以切开白玉的手指划开自己胸口就只需要那么轻轻一抹,叶胜和酒德亚纪都看到了她身体内部的构造,没有五脏六腑也没有肌肉,有的只剩下龙族数以几百计的神秘骨骼,已经失去了原本的色彩,变成像青铜那样的颜色很难像她那副美艳的外貌,居然只靠这些骨头来支撑,让人不禁想到西游记里的白骨精,除了白骨,只有一张皮
“君子非礼勿视!”酒德亚纪伸手挡住叶胜的眼睛,因为她知道叶胜还没有正式恋爱过,让一个纯情处男亲眼看一个女孩子在他面前拉开衣服实在太涩情了
“都是骨头了有什么好看的……”叶胜嘟囔
“主君死去之前留下了茧,并将我制作成极致的炼金活灵,我保留了过去的一切,两千年来一直留在这里,看守主君的茧,只为等待他复苏”参孙重新穿好衣服,“但我并不喜欢这样,你会愿意在一个地方独自一人,听着流水声干干等上两千年么?”
“可你刚刚说诺顿已经离开了这里”叶胜拨开酒德亚纪的手,“那么你还有必要在这里呆着?”
“我没办法离开这里,这是龙穴的规则为了防止外人的入侵,青铜城各处都有活灵把门,同时也为了防止入侵者离去杀死他们,要离开这里必须献祭一个人,这条规则对整个青铜城生效,除了主君自己”参孙看着叶胜的眼睛,淡淡地笑了,“一个活人的血就够了”
叶胜猛然起身,一脚踹翻了白玉桌,拉着酒德亚纪后退
古代的龙族傲慢而无情,他们更倾向于用自己的暴力碾压人类,但随着历史的发展秘党发现龙类越来越狡猾,他们开始懂得使用计谋,知道潜伏在人类社会里利用自己的力量制造权谋,操纵傀儡,那些知名的历史背后往往都有龙类的影子
参孙也是这样,她只不过是个龙王的侍从,但在这两千年里,已经无师自通的学会了利用自己无辜的外表去欺骗人类
这确实是个陷阱,从一开始就计划好了,他们不该来这里的,参孙把他们骗到了无路可退的死境,那些白骨就是结局
参孙轻轻挥手,白玉桌无声的被切碎,作为龙王诺顿缔造出的活灵极致,即使没有主人她依然是无往不摧的神兵
“被封在门里的活灵已经没救了,但我不一样,我还可以行动,我还能思考,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尤希尔弗洛让梅尔 作品《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第69章 67龙之侍(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