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久记性虽不错,但,六岁的记忆过分久远,她记得不甚清晰,只记得,那一次生日,沈姝情为她弹了一首曲子,还送了她一条漂亮的裙子。
她的生日,父母宴请的宾客数不胜数,打过照面的人那样多,她怎么可能每一位都记得,绞尽脑汁搜寻着,仍未想起与沈持有关的记忆。
“我好像不记得了,”常久说,“你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么?”
“不记得了么,算了。”他的口吻仿佛有些失望,“没什么好说的。”
“那个时候我太小了,人又多,所以记不住,”常久拉住了他,她是真的好奇,“你和我说一下,行么?”
沈持问:“这么想知道么?”
常久点着头,“嗯。”
沈持同她说,“我被人欺负,是你救了我。”
常久真的不记得,“还有这种事情么?”
沈持娓娓道来,同她仔细说了那天的经过。
原来,他是第一次参与那样的场合,虽精心打扮过了,但在诸多世家子弟中,仍显得格格不入,加之他沉默寡言,便被一群年龄比他小的人欺负了,他们将他骗到了角落,泼了他一身的水,又要将他往后山的泥潭里扔,他无从反抗。biqupai.c0m
而她路过时,一声令下,那群人便停了下来,她不仅救了他,还骂了那群人一番,最后命令着保安,带他去楼上换了衣服。
常久终于想起来,似乎是有这么一件事情,但,她印象中,她救的应当是个服务生的弟弟
记忆太久远,可能是她记混了。
常久很是意外,过了十几年,沈持竟还记得这样清楚,“你怎么会记得这么细?”
沈持握住了她的手,用湿巾替她擦拭着指缝,“因为你是第一个救我的人。”口吻笃定又深情,仿佛带着某种特定的吸引力。
常久听后,竟被他蛊惑得心跳加速,“什么第一个?”
“像我这种出身的人,从小,只有被欺负的份。”沈持的笑中染上了自嘲。
大抵因为今日是他母亲的忌日,他脆弱了许多,竟也会主动同旁人说起过去了,“从我有记忆开始就是如此。年纪小的时候,我总认为身边的人欺负我,是因为我不够优秀,后来我变得好了,欺负我的人更多了,久而久之,我也习惯了。”
私生子,素来是被戳着脊梁骨过日子的,以前,常久和某个富豪的私生女同班,她的确是在被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