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她哥哥,她肯定给你。”
凌漆却摇头道:“有条件的,她一定会用再生细胞逼我回组织去。”
兄妹俩的立场截然不同。
凌六的能力是生命与细胞的再生,凌漆是科技与机械的制造。
恨着实验室和普通人类的凌六无法像凌漆一样可以放弃一切,缩在手表店里当一个小小的修表工。
她想要拥有一个实验品能光明正大存在的世界,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躲躲藏藏。
因此她听零二号的话,她坚信能力与十一不相上下的零二一定能摧毁实验室,统领全人类,让实验品成为这个世界食物链最顶端的人,而后,获得永恒的自由。
对于凌漆这个哥哥,她是有感情的,她不想伤害他,她想要凌漆回来。
凌漆也知道,可他并不愿意。
闲云野鹤的日子,与整天勾心斗角不断战斗的日子,他倾向于前者。
他喜欢十一号的潇洒,喜欢十一号的闲散,在实验里时,每当女孩给十二号描述大海的样子时,他都会忍不住蹲在窗边偷听。
佛系。
这个词说的很准确。
“你不用担心我,我的腿没事。”凌漆道:“我准备搬离F市,到C市去投奔时柳。”
“为什么?”景书问道。
凌漆看了眼临时医疗所外忙碌的医护人员,当然,这里面还夹杂着一些别的家伙。
他唇角微勾,道:“这里吸引了高级猎人,我不能再待了。所以我今晚就走,不再快点的话,就真被发现了。”
“十一号,以后组织的事情,你别再管了,就待在乡下养养猪,其实挺好的。”
景书抽了根烟,坐在自家小院的台阶上道:“我当然知道,他们不来打扰我,我肯定懒得去理他们,如果不是十四号在我家附近弄了几个案子,我才不会大老远的跑去C市跟他玩爆头游戏。”
说完以后,凌漆笑了笑,留下句“那便好”就挂了电话。
景书抽完烟,把烟头的火掐灭,扔进院子的垃圾桶里,随后站起身伸了个懒腰。
视线落在墙壁上的挂钟上,她的眼眸,在下一秒变的犀利无比!
——时间到了呢。
景书冷笑一声,拿起自己的外套披上。
山上吹来的风吹起她黑色酷帅的外套,那自信又狂傲的步伐看的街道的人不由对她侧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