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远县冷的早,一般到了九月下旬地上就开始结冰了。
这一日,沈谦之往演武堂而去,路上有一条冰面,他脚下一滑,险些摔倒在地。突然一道长鞭勾住了他的腰身,紧紧一勾,他顿时扑到了一个姑娘的怀里。
苏念慈伸手扶住了他,见他站定,便松开了鞭子。
可是鞭子却刮破了沈谦之的衣服。
苏念慈挑了挑眉头:“不用谢,下次走路小心点。”
沈谦之抬起头,就见一个明艳美丽的女子,一身红衣似火,仿佛成了这世间唯一的彩色。
沈谦之喜欢作画,最喜欢美丽的事物。所以他有一个十分直白的优点,他喜欢长得好看的人。
这也是他喜欢孟星辞的原因,他从小就长得好看,但孟星辞却是比他更好看。而且从小比他好看到大,所以沈谦之心甘情愿地屈居孟星辞之下。
对于沈谦之来说,长得好看就是免死金牌。在他看来这个姑娘美得热情大方,正是他十分欣赏的那种类型。
于是沈公子毫不犹豫地说道:“姑娘,可否让我为你做一幅画?”
苏念慈:“???”
苏念慈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沈谦之,“你是不是有毛病?”
苏念慈向来心直口快,在绥远县都是横着走的,也就在孟星辞面前才是温婉的小女子,对别人,苏大小姐向来有什么说什么。
沈谦之也是个狷狂不羁之人,丝毫没觉得被冒犯,毕竟苏念慈长得好看,她说什么都对。
沈谦之露出了一个温润的笑容,他摇了摇头否认:“在下十分脑子十分正常,而且称得上聪慧。”
苏念慈瞪大了眼睛,冷嗤了一声,“居然真是个傻子。”
美人冷笑的时候都那么好看,沈谦之下了一个决定,他一定要画她!
苏念慈转身就走,沈谦之在身后喊道:“不知姑娘芳名啊?”
苏念慈挥了挥手,头也没回。她把名字告诉一个傻子,她才是个傻子。
于是沈谦之都不去演武堂了,毕竟对于好色之人来说,美色才是第一位的。他立刻跑回去找孟星辞,请她帮忙找人。
“好看,十分的好看,明艳动人,热情如火。”沈谦之毫不吝啬赞美之词,“十七八岁的姑娘,一身红衣。”
沈谦之眼神里流露向往之色,若非他长得俊秀,气质出众,没有猥琐之感,否则就像一个不怀好意的好色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