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顺峰一家四口的卷宗极为简单,并没有任何可疑之处。且其祖上三代,皆为清白之身,并没有招惹过官司。
据卷宗记载,古顺峰本名古大朗,十二岁时候,随村中青年入京谋生,然后入了鲜味居做杂役。在十五岁那年,后厨掌勺师傅见他为人踏实,所以就开始教他做菜。三年后出师,因为厨艺高超而且时常推陈出新,所以渐渐成了鲜味居第一大厨。在京城十六年,他不仅娶了师傅的女儿做妻,且还生育了一双儿女,日子过得十分惬意。
就在前年,在为师傅养老送终之后,他携带家眷回乡,置办下了如一楼的生意。虽然那馆子在镇上,却因为味道好,吸引了不少人去,可以说家里颇为富裕。
而那个指认了古顺峰的村民,在卷宗上似乎也并无异样。他到是土生土长的本地村民,名为张存财平日里靠着种田为生,待到农闲时候,则会外出寻些零活儿挣钱贴补家用。相较于古顺峰丰富的经历,他的背景跟资料不可谓不是缺乏可陈。
至于那对以摆渡为生的兄弟张超跟张屯二人,卷宗记录就更加简单了。二人身上都有些残疾,所以至今未曾娶亲,加上母亲早逝,所以这么三几十年都是与父亲相依为命,靠着家中的破船为生。二十天之前,二人的老父亲病逝,在乡亲邻里的帮助下,才勉强将人下葬。
按着二人所言,是老父亲下葬后第二天,俩人到县城购买香烛黄纸时候,听说了衙门张贴了悬赏的告示。说是有个杀人犯,把被杀者的脑袋扔进了他们常摆渡的那条河里,而后俩人就没日没夜的开始打捞,终于在第四日捞出了一颗脑袋。
而死者刘金山的交际,则要复杂很多。他本就是个珠宝贩子,上到富贵人家,下到商户之家,但凡能买他金银首饰的人,他都有所交往。
据案宗记载,他当日是从州城采购了一批新款式的首饰发簪往县城走,在半道上时候就遇害了。而身上的首饰,也尽数失踪,只有古顺峰身上搜出来的一支金簪,确定是他新从州城进来的款式。
而其家人之所以认出了他,也是因为他左腿之上有一块胎记的身体特征。
不知外面官差跟衙役各怀心思的萧清朗跟许楚,先后看过卷宗跟几次审问古顺峰所说的供词后,心里对此案也就稍有推测了。
“田大人,你可怀疑过那指认古顺峰的村名,还有那对打捞头颅领赏的兄弟说谎?”萧清朗眉心微蹙,声音有些许凝重。
刚刚松了口气,还未缓过神来就又被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