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刑不刑?”
姜白扭头看向罗大状,双眼似乎都在放光。
罗大状缓缓道:“私自查看别人行车记录仪的录像,这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
“而且,这份证据是非法获得,在司法实践中,是无效的。”
“啊?那……那我们岂不是白忙活一场?”姜白顿时满脸失望。
“呵呵……”
罗大状笑着摇了摇头,“只是些许曲折罢了。”
姜白立刻兴奋起来了。
这才对嘛!
罗大状亲自出马,怎么可能不刑!
……
次日。
一大早。
罗大状来到了法院,立案大厅。
负责接待的依旧是林然。
“罗老师,我先看下材料哈……”
“欸?”
“诽谤罪……”
“罗老师,这是您自己要提起刑事自诉?”
林然都震惊了。
这次罗大状不是代理人,而是……原告???
也就是说,居然有人敢诽谤罗大状?
“是的。”罗大状笑眯眯的点头。
“好,好的,请稍等。”
林然深深的咽了下口水,连忙进行审阅,检查。
很快。
“罗老师,材料没有问题,可以立案。”
“谢谢。”
罗大状道了声谢,拿着立案通知书离开法院。
另一边。
全璟律师事务所。
“你是说……罗老师要请我做他的代理律师?”张伟诧异的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姜白。
“没错。”
姜白笑着点头。
张伟疑惑的说道:“罗老师自己就是律师,完全不需要请代理人啊。”
姜白解释道:“罗大状确实可以为自己辩护,但他作为原告,无法查阅卷宗,也没有办法接触到证据……”
“哦,我明白了。”
张伟恍然大悟。
合着就是需要个工具人呗?
在民事案件中,律师作为当事人,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
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做被告,只能以当事人的身份,必须请代理人。
如果是作为原告,律师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不必非得请代理人。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律师的身份是“原告”,不能以代理人的身份阅卷,或者接触证据等等。
因此,律师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北域狂生 作品《网购买到假货,反手加购一百万!》第127章 罗大状的刑事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