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分明就是毁灭证据,妄图逃脱法律制裁!”
“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规定,1号被告人涉嫌毁灭证据罪,请法官对其从重判处!”
毁灭证据!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毁灭证据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李红的行为,倒也算不上情节严重,多半不会真的被判定为毁灭证据罪。
但这个行为也足以让合议庭在最终判决的时候,将其作为一份考量,加重刑期。
张伟脸色微变。
他猜到罗大状肯定会抓住这一点来说话,但后者的攻势,远比他所预料的更加凶猛!
但偏偏,这是既定事实。
除了李红之外,剩下被告人大多数也都进行了删除。
可以说一多半被告都涉嫌毁灭证据罪。
李红只是第一个。
而在她身上的辩论结果,也会很大程度影响后面被告。
首战必须取得一定优势,否则后面不用打,干脆缴械投降算了。
张伟深吸一口气,迅速组织语言,开口道:“我方当事人是第一次收到法院传票,在此之前并无相关经验。”
“她是女性,而且独居,没有家人可以分享和减轻慌乱的情绪,遇事难免乱了阵脚,只是下意识的做出了‘趋利避害’的行为。”
“我方当事人并非故意毁灭证据,妄图逃脱法律制裁。”
罗大状淡淡的说道:“1号被告人是一个拥有独立刑事责任且心智健全的成年人,要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承担责任,一句简单的‘并非故意’并不能使其摆脱责任。”
“而且,1号被告人并非单纯的吃瓜网友,她的围脖账号是盈利性质的,她所发的那条围脖,也是用于盈利!”
“这已经不是单纯的诽谤,而是出于自身利益进行的恶意诽谤行为。”
“另外,我还要强调一点!”
罗大状微微一笑,拿起一份证据,道:“这里是我对1号被告人往期围脖的调查统计,在其中,至少发现10条故意歪曲事实,抹黑他人,造谣诽谤的围脖!”
“诽谤罪是亲告罪,告诉才处理,那些被害人并未起诉1号被告人,这才让她始终逍遥法外。”
“我并非追究她以前所犯的诽谤罪,而是要说明,1号被告人并非初犯!”
“她屡犯不改,情节严重,为了个人利益,便罔顾法纪,颠倒黑白,误导网友,煽动舆论!”
“对此等人,请法官和陪审员,对其从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北域狂生 作品《网购买到假货,反手加购一百万!》第48章 叠满buff的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