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手枪,下发到军队使用。
但此枪在战场上的表现相当糟糕,因作为手枪却重量过沉,射击时后坐力极大,枪身不易控制,尤其连射状态下精准度缺失,从而遭到士兵们的普遍讨厌。
这种枪他用过一段时间,也觉得不如其他枪支好用,但正因为用过,所以他对此枪颇为熟悉,一听枪声便听出来了!
“在这里,应该叫驳壳枪,匣子炮吧?”记忆中某些影视剧的内容涌现,使他微微一笑。
啪~啪~啪~啪~
刘胤的耳朵动了动,目光瞄向了一个方位。
“快!在那个方向!”
“快跟上!”
街上的青皮流氓们也听到了动静,锁定了方向,呼呼啦一大片地冲向枪声来源处。
刘胤本不想掺和此事,但他却发现自己要找的目标竟然也向着枪声来源处移动,这不由让他的脸色变得有些不好看。
怎么办?要不要跟过去瞧一瞧?
可是,那不是打架斗殴,也不是冷兵器相搏,那是枪战!是武功再高也会被一枪撂倒的枪战!
别看他有身手,但子弹不长眼,挨上一颗不凉也要跪。
“码的,把枪带上好了。”
咒骂一声,刘胤后悔没把自己的枪拿上。
他也有一把枪,那枪与军刀、勋章等物件放在一起,一直在行李箱底下压着。
“老子风里来雨里去,战场上来回打滚,现在怕个鸟?”
他做出了决定,立即行动。
身影疾驰,到了距离枪声最近的一条街后,左右看了两眼,见四周没人,随后贴着墙壁猛地一蹿!
这一蹿足有两米,身体在空中时两只手掌瞬间固定在一口窗沿上,脚尖一蹭墙缝,双臂用力一起,整个人向上起飞,连番伸臂蹬腿借力攀爬,他竟在两个呼吸的功夫里徒手上了五六米的房顶!
蹲下身,雨水顺着蓑衣不断滑落,裤腿已经湿了大半,但他不在乎,只是小心的向前慢行。
翻过凸起的房顶,已经能看到巷子里的场景:
巷子一头有五个人,他们手持驳壳枪,不断朝着巷子里面射击,身边有两个躺着的,殷红的鲜血流在地面上被雨水冲刷成了一幅画。
巷子另一头是大批的流氓打手,他们躲在巷子口两侧不敢冒头,几具中枪倒下的尸体证明已经有人为自己的冒失而付出了代价。
巷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