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七十章 谈论婚俗周邦雁礼 半推半就墨翟成室
见得杜宇径直走了过来,武维义便让墨翟是先行退下,然后亦是迎将过去两人碰面,将们的各自情况简单交流了一番
武维义根据之前经过观察,原本已经是明白了几分如今听到仰阿莎如此说,便更是令确信无疑墨翟和仰阿莎如今显然已是有了夫妻之实,不然依着仰阿莎这般性格和年纪,又岂会轻言婚嫁之事?
武维义听罢,不禁是扼腕道:
“哎……只是……二人这般的年龄……这该如何是好?”
杜宇听得武维义此言,却颇不以为然,与之辩道:
“二八正值破瓜之年,二人虽是略有不及,但也足可谈婚论嫁”
武维义闻得杜宇此言,这才是反应过来,原本依照西周礼制,确实是“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将头发全部挽至头顶结为发髻,戴上保护发髻的小帽子“冠”)女子则十五岁为“及笄”(也是将头发梳理为垂于脑后的发髻),可许婚,二十而嫁(《春秋谷梁传·文公十二年》)
按理说,男女未达到成年年龄是不得成婚的但其实,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据考证,这个时代的男子十五六岁、女子十三四岁成婚本是常态而当时的法律也大都提倡早婚,例如于此时稍晚一些的越王勾践,曾明令“女子十七不嫁,父母有罪,男子二十不取,父母有罪”(《国语·越语》)而在百年以前的齐桓公称霸之时,亦是明令“丈夫二十而室,妇人十五而嫁”(《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所以,若是依照当时的实际情况来看,墨翟和仰阿莎这个年纪,其实已经达到通婚的标准了
对于杜宇而言,这些更是习以为常的武维义毕竟是现代人,脑海中根深蒂固的想法是男子不到二十二,女子不到二十,便是不能结婚的甚至在看来,这之前的谈情说爱,基本跟耍流氓没有区别因此一时之间,没能反应得过来
“嗯……这倒也是,既然如此,那么……们便依照宇儿的意思,替二人做下这个主了?只是……此等大事,于此操办是否又太过于简陋了一些?”
武维义并不清楚如此做是否合适,是以如此问道而杜宇则是继续说道:
“婚配乃是终身大事,草草了事必然不成……眼下墨小弟如今是无亲无挂,认下这个兄长,自然可以视这个长兄如父因此,替做得这个主倒再合适不过至于仰阿莎,宇儿在僰寨初遇阿莎妹妹之时,便已结金兰之谊是以若宇儿勉为代为长责,待日后再向巫主大人和柯迩二哥言明,亦算是有所交代的……只是,如今形势又不容们给们办得一场体面的婚礼,只得是一切从简,先替二人将此事正名下来才最为要紧”
由于柯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