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易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是找孟繁儒来顶替林骁,出演男主角。
但因为请得太急,孟繁儒实在没档期,所以也只能对他的信任表示抱歉。
林易走投无路。
作为股东,他背负着旭升的前途,作为弟弟,他扛着老哥的星途,作为儿子,他又主动揽过了家庭的钱途……
种种理由交织之下,他深思熟虑一番后,最终决定——去试那么一次!
当然,以上理由都是假的,纯纯都是借口。
他之所以动摇,是因为地球上几十年的演艺生涯,演戏这件事,早已从他谋生的工具和手段,变成了深入骨髓的热爱。
在此之前,他一直以为自由更重要,与之相比,唱歌、演戏,他都可以放弃。
可穿越至今两年有余,他的确得以普通人的身份享受了充分的自由,但人就是犯贱,自由和热爱就好比蚊子血和朱砂痣,永远都是得不到的在骚动。
现在的他,自由早已习以为常,并不足以沾沾自喜。
反倒是之前觉得疲惫厌烦的演艺生涯,在上次试戏时演了两段后,身体的某种基因好似被唤醒了一般。
从那时他就发现,对演戏这件事,他已经没那么抗拒了!
重新曝光在镜头下,就是缺个台阶下而已。
现在可倒好,台阶都铺到他下巴了,再不下可就真是不识抬举了!
……
林易先给老哥打电话,问他:“哥,如果现在把你换下,我去演肖鹤云,你会生气吗?”
电话那头,林骁沉默了两秒,叫他有些紧张。
虽然是亲兄弟,但现在的情形,就好像是在拿老哥的拉胯演技,来彰显自己闪亮登场似的!
这行为搁谁谁都生气!
然而林骁只是迟钝片刻,就长长地舒出一口气。
“我生个毛气啊,你可算是良心发现救了你哥一命了!”他兴奋不已道。
“哈?”
“哈个屁啊!当时我就不想演,我自己几斤几两还没数吗,哪当得起一部戏的男主角?!”
“那你不跟我说!”林易无语。
“这怎么说?要演戏,是我自己提出来的,话都放出去了,你把这么好的机会争取到我面前,我再说不演,那不打脸嘛!”
“……”
“再说了,这剧旭升也投资了,我白拿贺伯伯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