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一家餐厅的老板和其黑帮成员不同,这个老头是真的来住院的,有长期的头痛症,似乎是焦虑症的并发症,于是的女婿就找了关系把送进来治疗,目前两个疗程之后,已经好多了“哪都一样、哪都一样……”
来福枪抽着一根雪茄,靠在病床上,对布鲁斯说:“以为要冲城能好到哪儿去?人人都住在干净的街道上,家家都有小汽车可开,孩子们都穿着校服去上学?”
又吸了一口烟,这位老人甚至还有些南方贵族的做派,就像一柄真正的来福枪伴随着烟雾,缓缓回忆道:“认识玛丽的时候,知道,几十年前的事儿了……那时候,就是个穷小子,也是赤手空拳在城市里闯荡……”
“要冲城也有黑帮,哪里没有呢?给们打工,可那里比不上哥谭,挣的太少,有时候口袋里连一美分都没有,想和玛丽结婚,可没钱,们怎么结婚呢?”
“于是,拿着一把枪,干起了杀手的生意,这才让生活有些起色了,女儿出生时,已经干的不错了,虽然没读过什么书,可要看,哥谭还要强上不少呢”
布鲁斯说:“哥谭比要冲城要强?”
要不是说这话的是一位看起来颇有见识的老人,布鲁斯简直要觉得是脑子坏了“知道,们这些有正经身份的公子哥,觉得这座城市烂透了,到处都是黑帮,人人都是罪犯,但是对们这种人来讲,给谁工作都是一样卖命,谁给的钱多,们就跟谁”
“在哥谭,只要是一个黑帮的正式成员,那其实赚的不少,而像这样,手里能有一家餐馆或者一家酒吧的,那就和做大生意没什么区别了”
“而且在这里,黑帮的成员们其实更安全,这里有自己的一套秩序,如果不想对一个黑帮宣战,那就最好不要去动的人,哪怕只是最底层的一个小混混”
“所以,那些为了养家糊口而加入黑帮的,其实比别的地方更安全,因为这里黑帮说了算,成为了黑帮的一份子,说话自然就更好用”
“知道,知道……”来福枪放下烟,说:“很清楚,干杀手是要遭报应的,会下地狱,会有撒旦的审判等着,但不在乎,知道为什么吗?”
还没等布鲁斯回答,来福枪就自己说:“得先填饱肚子,赚更多的钱,过更好的生活”
“上帝没让出生在和一样衣食无忧的家庭里,父亲赌博输掉了一切,母亲跟别人跑了,唯一的财产就是一把不太灵光的老枪,那想,就这么干了,又能怎样呢?”
“来了哥谭之后,才发现,建设这座城市的人肯定是个天才,不觉得这些黑帮被规划的太好了吗?它甚至达到了一种很完美的平衡,让这座城市能长长久久的运转下去,而且人们都过得还不错”
“的女婿手底下有个叫什么来着?……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遇牧烧绳 作品《美漫:开局指导蝙蝠侠》第七十二章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