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就是!”
李长官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你知不知道新妇女引动已经开战了多少年了?”
苏瑞低着头弱弱的说道:“我知道,但是……”
李长官叱喝道:“但是什么?你知不知道新的婚姻法已经实施了十多年了,你身为党国高级将领,为什么还要带头破坏?”
“我……”
苏瑞长了张嘴,一时说不出话来了,民国时期,特别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后,女权被提出,提倡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才真正实行起来,并被写进了“婚姻法”biqupp· cc
这是华夏婚姻制度的一大进步,许多民国男人都认真地遵守、执行了,如国父孙文、蒋委员长当年都是这样,他们都只有一个老婆biqupp· cc
民国男人如果真的喜欢上了别的女人,可以与原配离婚,但不能不离婚又结婚,否则犯重婚罪biqupp· cc国父孙文和蒋委员长便都是与原配妻子离婚后,才分别与宋氏姐妹结婚的biqupp· cc
后世的人不论从名人传记中,还是影视作品里,都能看到,民国男人身边大都不只一个女人,娶上三、五房小老婆在民国时很常见,有人甚至拥有几十房biqupp· cc这是民国时特有的“姨太太”现象biqupp· cc
鉴于此,曾任国民zhèngfu主席的林森,在捐建的庐山山道旁边的石凳上,别出心裁地刻上“有姨太太的不许坐”,成为一时笑谈biqupp· cc
按理说民国婚姻法上已经坐了不许纳妾的规定,但事情怪就怪在这里,民国的民国婚姻立法的初衷,显然意在保护一夫一妻制,但是在实际司法cāo作中却变味了:
“二十年院字第**七号解释”称:“娶妾并非婚姻,自无所谓重婚biqupp· cc”
“二十年院字第七三五号解释”称:“妾虽为现民法所不规定,惟妾与家长既以永久公共生活为目的,同居一家,依民法第一一二三第三项之规定,应视为家属”biqupp· cc
“二十二年上字第六三六号判例”称:“民法亲属编无妾之规定biqupp· cc至民法亲属编施行后……如有类似行为,即属与人通jiān,其妻自得请求离婚……得妻之明认或默认而为纳妾之行为,其妻即不得据为离婚之请求”biqupp· cc
这些司法解释,可以说严重违背了“一夫一妻制”原则:男人纳妾不算重婚,属“与人通jiān”行为,最多是道德问题biqupp· cc这与后世的婚外包二nǎi、养小三是“作风问题”的司法定性是何等相似啊biqupp· cc
这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现在被李长官这么一骂,苏瑞也有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