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女人呢?”
“她们要是嫁给兵汉,也能住进城内”
“有点不太讲究”
“这又得回到您先前说的御敌于国门之外的话茬了,北面是雪原还好,有城墙守护,日后,还有您守北门;
但这南面,
说句心里话,
在的设想里,
没有三万铁骑,不,是没有五万铁骑以上,是不可能做到御敌于外的”
“那还差很多”
“是差非常多,但家底子,慢慢攒就是了”
就在这时,一队骑兵从雪海关城门内策马而出,领头的,正是金术可
官军一出,城外的百姓马上退避
因为郑凡和剑圣坐的位置比较偏僻,所以金术可并没有注意到这里,现在有军务在身,更是无心顾
“看得出来,混得很好”剑圣感慨道
金术可,是推荐给郑凡的
“是个人才”
无论是在打仗还是做人方面,这个蛮族汉子都呈现出一种超出常人的天赋和细腻
有时候,看着金术可,郑凡都有一种自己在照镜子的感觉,很多地方,金术可都和自己有些相似,
除了,没自己好看
毕竟,蛮族人的长相,不符合时下诸夏之人的普遍审美
“大皇子和蛮王的公主完婚,送来一个人口近三万人的部族当作嫁妆,那个部落,距离咱们这里很近了
是让金术可去领兵接应的”
“那看来,郑伯爷手下又能多出不少兵马了?”
“一万蛮族铁骑”
郑凡竖起一根手指很骄傲地说道
“哟,那可真是不错”
“其实,挺喜欢用蛮族兵的,们心思更少,且在异国乡之地,们更容易去拼命”
“不,除了燕人兵,其余的兵,都喜欢如果不是顾忌这里是晋地,不是顾忌野人刚刚屠杀了那么多的晋人,是连野人兵都想要的”
“被看出来了”
“是自己没有遮掩”
“好吧,检讨”
“金术可这个人的运道,是起来了有时候,人的命,就是这般,抓住机遇了,就起来了
当然了,有些人是有真本事的,凭着自己本事,也是能起来的”
“您是在说您自己么?”
靠着一把剑翻身,摆脱落魄虞氏子弟的身份,其影响力,更是超过了早就沦为傀儡的晋皇
“是说bi89 ⊕”
“不一样的,这个世上,能做到像您这般,一个人用一把剑捅破桎梏飞起来的,真的不多
就说这金术可吧,当初要不是因为就在东门守城门,是不会注意到的,要不是开口举荐,也不会一开始就提拔当千夫长
很可能,就死在某一次冲突之中了,或者死在了斥候搏杀里
是金子,总会发光,这话不假,但这里面,却又有太多的幸存者偏差”
“幸存者偏差?”
很显然,剑圣一时间无法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但细品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