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军队里,吃最好的喝最好的受袍泽尊重,关键时刻,可以第一批冲阵登城的敢死之军
们本就是用自己的性命来消耗的,自己的甲胄,自己的兵刃,无非是被用来消弭对方气血的柴火
而剑客最尴尬的地方在于,们确实是有举世无双的剑气威力,但却不能如同武夫那般,靠着体魄生吃伤害;
而无论是哪种强者,其自身气血,都不可能绵延不断,总得需要喘口气,给新旧之力,留一个交换的时机;
百里剑没有,
当再度一剑扫飞面前的八个甲士后,
其自身,也露出了空档
剑圣在旁边看着,可以很清晰地发现,百里剑并不懂得如何在乱军之中厮杀
以前的自己,其实也不懂,但有了和郑凡在一起出征的经验后,慢慢懂了
杀人和伤人,是不同的概念;
伤人的位置,也有着很大的区分;
有些时候,甚至不需要去追求什么破甲,只需要简简单单的用剑气在对方甲胄庇护不到的位置,开一朵血花,就足以让面前的敌人短时间内失去再战的能力
这是一笔账,得细心地来算;
可惜,百里剑不会算,因为一直避免出现这种局面
终于,
当八根长矛,对着压下来时,其人一剑横档,再度以剑气扫开一片空档;
可就在这时,盾牌手压上,以盾牌限制其空间,刀斧手趁势于盾牌缝隙之中刺入
“吼!”
一声宛若野兽一般的咆哮自百里剑口中传出,鲜血裹挟着剑气,将身边的束缚完全震开;
盾牌、兵刃,包括人,全都被掀翻了出去
百里剑头发散乱,目光里,透着一股子浑浊,其人气息,紊乱得无以复加
这是一种很憋屈的战斗,若面对的是一群江湖人士,哪怕被围攻,也依旧可以做到一种轻松写意
哪怕是数百人的土匪寨子,百里剑一个人也能趁着夜幕,将其踏灭
但奈何,面对的是一支不畏死的军队,且还是精锐!
哪怕是剑圣,落于一样的境地,可以做到比百里剑杀伤更多的人,坚持更长的时间,但,不会改变那最终的结果
且当百里剑还没来得及回复自己的气血时,骑兵冲入
百里剑强行起身,一只手攥住一根马槊,随即一剑劈飞一名骑士,紧接着,身形一转,一脚将另一名骑士踹飞下了马背
剑圣指尖微动,微微摇头
没这个必要了,明明躲开就是了,可偏偏要去硬碰硬
骑兵冲过来后,想再调头冲回来,需要一段时间的,这个时间,本可以拿来利用
剑圣在心底,忍不住地评判着
果不其然,
连续掀翻四个骑士后,
第五名骑士顺势冲入,马槊,直接钉入了身形还在半空中的百里剑
“啊!”
战马带着骑士,赋予了马槊极为可怕的冲击力,百里剑整个人被串于半空之中
骑士手臂下压,将马槊抵于地面
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