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正的死士,训练不过半月,能做到这点已经让他心满意足。
剩下的的实力问题,就交给时间来见证吧!
“李毅,今晚去李过那领一些腊肉,顿一些肉汤给战士们好好补一补。你们的表现不错,我很是欣慰,继续努力今后还是有机会的。”
秦浩一边口头安慰,一边物质犒劳,同时也决心以后要多搞这些将士队抗,不仅看上去热血沸腾,更能煅炼他们的协调能力,增强作战能力。
既然对抗结束,秦浩也打算就去别处看看了,这几天不是捕鱼就是训练,也做了不少事,但到现在系统任务都没有完成,让他有些困惑。
当晚刚要入睡事,回忆今日训练的场景,突然想起一件事,现在军队是建立了,但似乎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军法出台,这可不行。
无法不成军!
秦浩首先想到了中国古代的十七条禁律五十四斩:
其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
其二: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
其三: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声号不明,此谓懈军,犯者斩之。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
其五: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犯者斩之。
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此谓欺军,犯者斩之。
其七: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此谓淫军,犯者斩之。
其八:好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
其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女,此谓奸军,犯者斩之。
其十: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
其十一:军民聚众议事,私进帐下,探听军机,此谓探军,犯者斩之。
其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人知之,此谓背军,犯者斩之。
其十三: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此谓狠军,犯者斩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乱军,犯者斩之。
其十五:托伤作病,以避征伐,捏伤假死,因而逃避,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万圣节111 作品《明末:从骑砍开始征服天下》第30章 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