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拿去看看能不能换点儿她想要的东西回来。
主意打定,刘雅就做好了准备。
拿一个很旧的帆布包包装着,便骑着自行车去了小镇。
临走时,她对余红道:“娘,你给我缝一个书包吧?”
“缝书包?”
“对啊,我想背着你亲手缝制的书包,最好能绣上我的名字。
这样就不怕别人偷拿了。”
余红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你不是给了我们很多钱嘛,给你十块,自己去买一个吧?”
“不,我就要你亲自缝的。”
余红说不过她。
的确,她以前的女红还是不错的,也缝制过书包。
小的时候,刘雅去读一年级,她就给她缝过一个。
可她嫌余红缝得太土,硬是不要。
最后还是去给她在供销社买了一个书包,她才去读的书。
那时候基本没有什么双肩背包,都是军绿色带红五角星的书包比较多。
很多孩子也以背这样的包为时尚和流行。
而且不背这样的包,就被视作是异类,被人瞧不起。
余红不明白,刘雅为什么非得让她给缝一个书包。
但她已经说了,当娘的也只好答应。
刘雅去了之前的那条巷子,希望能找到需要买天麻的人。
这天麻在当时也是稀有的,一颗怎么也能卖二三十块吧。
毕竟,这东西吃了也对身体有很大的好处。
还能保护心脏。
改天刘雅打算弄点儿来送给龙县长,也能感谢他对自己的帮助。
可是刘雅在那巷子里待了半天,也没见有人上前来问自己要买东西的。
还以为今天这生意是做不成了。
看来这手在灵泉泡的时间还不够。
谁知就在这时,一个剪齐耳短发,有些面熟的女人走了过来。
行色匆匆。
刘雅看一眼女人,一下认出来了,就是上次给了她五块钱,买走她的紫芝的那位。
于是刘雅便上前拦住了女人。
“大婶儿,还记得我不?”
那女人匆匆看一眼刘雅,一下就抓住了她。
她这个动作倒把刘雅给吓了一跳。
她不会是来抓自己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