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陈国志,跟个斗败的公鸡似的。
他大概是生来就是给别人当陪衬的吧。
还以为可以轻轻松松赢下人家小姑娘,却没想到丢人真是丢大发了。
就连知青队长都走过来,语气不满地对他道:
“陈国志,你瞧瞧你,比拔草比不过也就算了。
怎么连挖树坑这种对男人最有优势的活儿,你也比不过呢?
你应该好好反省一下自己,到底来乡下是做什么的?
要是吃不下这个苦,干脆别来了。”
知青队长这一番话,就是对陈国志最大的羞辱。
要知道在那个时代,能上山下乡去劳动锻炼,可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
被人说成是废物,可还行?
陈国志真是羞得满脸通红,但对刘雅的恨意就更深了。
等着吧,总有一天,他会让这个女孩儿知道他的厉害的。
而刘雅也在看着陈国志,完全不在意他心里恶毒的想法。
想要让她知道他的厉害,就等着瞧,看究竟是谁知道谁的厉害?
那天回去的时候,刘雅特意把绷带拆开来,让顾辰看她的手。
除了有些红肿以外,还好没有起泡,也没有破皮。
不然的话真的会有些疼。
其实就算是真的起泡,破皮,有疼痛感,刘雅也不怕的。
大概就是去灵泉泡一泡,就全部都好啦。
但她还是对顾辰道了谢:
“谢谢你,顾辰哥,还好你把绷带借给了我。”
“客气什么?倒是你,哪里学来的本事?
看你这样子,不像是第一天干活儿呢。”
“我也不知道啊,就觉得拿着那铁锹浑身都得劲儿。”
回去的路上,大家三三两两同路,聊着天,也不觉得这路走起来有多累多难了。
刘雅望望四周的山山水水,觉得在这个时代也挺好的。
虽然没有电视,手机和电脑,唯一的娱乐就是听公社里的广播,唱那些红歌。
但人们的精神生活是富足的,大家就像拧成一股绳,劲儿都往一处使。
像陈国志这种,只知道偷奸耍滑的,很少。
大多都像刘雅这样,有多大力出多大力。
倒不是说要挣多少工分,就是要多为国家做贡献,绝不做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