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法案里有这么一条特殊的规定,当大众股票持有者持有大众公司的股份20%以下时,按实际持股比例计算投票权;当持股比例超过20%,其投票权不再增加,除非持有80%以上的大众公司股份
《德国商法典》原有的规定是,当持有者的股份达到75%时,就在实际上获得了对该公司的控制权
那《大众法》中规定的80%不是多此一举吗?
其实不然,因为国有控股的关系,大众刚好%的股份都在德国政府手里
这就是此前各大对冲基金断定保时捷一定不会成功的原因,只要政府搞不定,就算保时捷把市场的所有股份全买到手也没辙
那有没有办法搞搞关系,和政府谈谈呢?
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大众在政府手中的那%的股份具体来说是归大众所在联邦州下萨克森州政府所有的,再准确点说应该是下萨克森州的全体纳税人
如果想要出售股份,那就必须得先提交州议会决议,最后可能还要举行全体纳税人投票不管是时间成本还是财力成本都是任何一家公司难以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