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取得的成绩,更加引人瞩目
清政.府实行地方自治的目的是弥补官治之不足,使官治与自治相协调,从而巩固清朝统治的根基但实际上却是造就了封建专制掘墓人地方议会与地方官的实际关系是相当对立的,它们之间的主要竞争表现为对财政的控制上
地方自治在中国的现代化与政治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影响
毫无疑问,清末的地方自治运动有利于公民意识和国家观念的产生地方自治以当地居民参与、举办公益事务为特征,这种活动必然有助于公民意识和团体观念的萌生随着外力的侵逼、自治的兴起和绅民的觉悟,国人的民族意识大大增强
清末地方自治运动也拓宽了政治参与的渠道和广度民主化体现为政治参与的扩大和政治体系对参与势力的有效吸纳
地方自治同时为地方绅商参与政治提供了合法性途径,地方自治机构则体现了对其能力和影响的承认
士绅对地方自治的参与,对于民主具有推动作用由于大批的工商业者进入自治机构,从而改变了传统政治参与者的成分,给封建政权注入了一些新鲜血液,为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阶级力量
此外,不但地方自治机构的产生基于民主的选举原则,而且其运行规则也体现了近代民主的精神,因此从事地方自治活动有助于培养人们民主参与的能力和习惯对于传统的官僚政权而言,地方自治实际上具有民主启蒙和政治动员的作用
绅商力量的兴起与中央权力的衰微清政.府倡导和推行地方自治后,将大批的地方公共事务管理权甚至税收、司法、警务、市政管理、交涉涉外事件等权力下放民间,反映了专制权力的松动
清末新式绅商通过地方自治掌握了一些权力,社会影响大大增强,成为对政.府权威的强有力的制衡力量地方自治团体就所有的时事议题进行讨论,自由地讨论高级官员的决策,通过公共会议和游行施加压力,这种情况的蔓延也影响到谘议局和资政院的活动
这样,地方社会就加强了对政.府决策和行为的监督与制约姜桂题、汤芗铭、田文烈那些地方大员,所以对地方自治会深恶痛绝,恰恰表明那里的地方自治在努力作为
在某些商品经济发达的城镇,晚清地方自治运动有助于培植中国市民社会的发育
市民社会具有如下几个特征:独立的利益和自治领域;平等、自由的契约型关系;主体的自我意识、自治精神和责任观念
据考察,晚清一些商品经济发达的城镇地方自治单位已经具有市民社会的萌芽由于国家放松了对某些领域的限制,扩大了社会的活动空间,使民间的政治力量的作用得以发挥,调动了民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从而促进了市民社会萌芽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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