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战兢兢的走了过来,道:“大……大侠,喝一杯吧”
“没心情,你自己留着喝吧”
“我……小老儿如何有资格喝……”
话未说完,店老板的右拳已经轰向吕云澄肋下
功力精纯,气力完足,比起碧血双蛇那种货色,强了不知多少
有这等功力,当然不是无名之辈
店老板名叫孙魁,绰号“紫面二郎”,据说他在二十年前,勾搭了江南七十二道水陆码头总瓢把子杨大胡子的妻子“蔷薇夫人”私奔
不过吕云澄知道,孙魁并非为了感情不顾一切的好汉子,而是一个倒霉鬼
蔷薇夫人早就和“妙郎君”花蜂有私情,甚至有了身孕,卷了一包金银,和花蜂跑路
花蜂是烂人中的烂人,本想抛弃蔷薇夫人,卷钱跑路
怎奈蔷薇夫人看钱看的很严,他没寻到机会,又实在舍不得那些金银,便撺掇蔷薇夫人勾搭孙魁,借孙魁之手逃离杨大胡子的追杀
换而言之,这货就是个倒霉透顶的接盘侠
当然,蔷薇夫人和花蜂也没讨得了好
花蜂被斩去双腿,养在地窖里,每日的食物是一碗不加盐的猪油拌饭,养成了一个大胖球
蔷薇夫人在最美丽的年岁,跟着孙魁在这小酒馆隐藏二十年
她的容貌变化并不算大,腰肢却已经胖成了水缸
孙魁早就受够了蔷薇夫人,也受够了平淡无味的隐居生活,有机会获得金钱、名望、美人,自然不会放过
没人会防备一个谨小慎微的酒馆老板,他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成功了
由于花蜂的原因,他非常厌恶长得俊的,尤其是吕云澄这种笑眯眯的小白脸
孙魁出手没有任何留力,他的眼中满是凶狠和贪婪,似乎要把吕云澄生吞下去
“锵!”
泪痕出鞘,轻轻一个上撩,孙魁的右臂便永远离开了他的身子
铁血十二式——逆流捧沙!
一剑废掉居心叵测的刺客,大多数人都会下意识的放松警惕,尤其是初出茅庐的少年郎
这是一个绝好的刺杀机会,至少蔷薇夫人是这么认为的
所以她出手了
伴随着一声轻响,淬了剧毒的金钗刺向吕云澄的后心
吕云澄上撩的宝剑向下画弧,随即向后一刺,在蔷薇夫人惊骇的目光中,洞穿了她的喉咙
左掌挥出,一招“风举云飞”拍碎了孙魁的心脏
把金丝甲放入包裹,去孙魁的卧室翻了翻,翻出一包金银,转而又去地窖里找出花蜂,一掌拍死,随后快步离去
吕云澄出门带了灵药,带了食物,却没带多少钱,孙魁的这些存款,足够挥霍一阵子了
林仙儿到达酒馆的时候,只见到了四具尸体
梅花盗是林仙儿炒作搞出来的,她要用这股热度维持自己的名声,而且她很喜欢被人追逐的感觉
金丝甲是重要的道具,没想到被一个无名小子夺走了
“呸,废物!”
林仙儿恨恨的骂了一句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贫道爱烫头 作品《诸天纵横,从武林外传开始》第79章 人在江湖,必须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