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操之过急了。
意识到这点,我决定减缓攻势,给她一点时间。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总想拐她来我家。
我没打算对她做什么,只是单纯地,或许也没那么单纯地,想跟她分享一下我花费时间和精力悉心培养的玫瑰与蛇。
某种程度上,这也算是我对她的一种试探。
要知道,即使是跟我关系不错的乔陆和余灯,他们也没来过这座奇形怪状的“蛇屋”。
我曾跟她说,只要她来我家,我就送她一大束玫瑰。
然而,现实是,我把家里的玫瑰,一点一点地往外搬,搭配一腔热忱,亲自送到她手上。
逗她这件事,我无师自通。
为了哄她开心,却死了我无数脑细胞。
我喜欢她的笑,喜欢她的眼睛,喜欢她认真做一件事时,那闪闪发光的样子。
但我不喜欢看她孤零零地站在天台,黯然伤神地抽烟。
比起我这种“妈不在,爹不爱”的放养状态,她家里人对她未免太过严苛。
以前,她没有能力和底气反抗。
现在,她咬咬牙,推了自己一把,把想说的话,一股脑全说了出来。
我看着她马不停蹄地向前跑,变得越来越耀眼。
那……是不是我们俩之间的私事,也该重新提上日程了?
和她在一起的念头,一旦埋下种子,就开始不受控制地疯长。
我早忘了应该明确划分界限的事,像个情窦初开的、幼稚的毛头小子,一天到晚,只想腻在她身旁。
可我们这种暧昧不清的关系,真的很令人不爽。
我想跟她有更进一步的接触,想理所当然地牵她的手,想拥抱她,亲吻她,和她缠绵悱恻,水乳相融。
我主动过一次,所以,想让她也主动一次。
我觉得,对于她来说,这应该不难。
她明明是一个那么勇敢的人。
都敢顶着他人的非议,固执坚定地和我站在一起了。
只是我没想到,她的心动,开始得那么早。
我给自己点了根烟,强行掩饰内心的慌乱和震撼,以及几乎快要将我淹没掉的狂喜。
后来回忆起这一段,我十分庆幸自己当时没有傻到被抖落的烟灰烫到。
否则,我觉得她能笑我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