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抱过它,抚摸过它了,它舒服得打颤。
“娘,我们将这只猫养着好不好?”
老妪点了点头,“多只猫陪陪你也不错。”
什么?黑猫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傻小子居然要养它,看着桌子上摆着的黑面馒头和稀得连人影都能照见的粥,它瘪瘪嘴,连自己都快养不活了,还养猫。
不过想到那个温暖的怀抱,黑猫想:“既来之则安之”,跟着这个傻瓜也好过无聊。
自此君离每日下午便去溪边垂钓,钓上来的小鱼便用来喂猫,晚间便看书写字作画,第二天上午便拿去集市上卖。
猫当久了,又想念起做人的好处来,于是每天君离离家后,黑猫则化作人在集市上远远看着他,赶在他回家之前先行回去,反正一只猫也不必每天呆在家里。
有一天,他将自己也变成了一个风度翩翩的书生,大喇喇的到他摊位上购买字画,也可现场作画,君临便为他作了一幅画,画中的自己看起来居然也算是器宇轩昂,连腰间的玉佩都画得细致入微,君临要在上面题字:“兄台雅号?”
“羽郎”,他喜欢吃鱼,总不能叫自己“鱼郎”吧,于是他给自己起了个自以为雅致的名字—“羽郎”,自此以后,他便时常到君离那里买些字画,故意送他些银钱,久而久之也与他谈论些诗词歌赋,这些都难不倒他,毕竟每日晚间听君离吟诗作赋耳朵都听得起茧子了,
两人倒是显出那么些惺惺相惜来。
“羽兄,明日君离便要去京城赶考,今日一别,明年再与羽兄讨教了。”
什么?这个傻子居然要离开那么久,羽郎心底明显有些不舍。
这一年多来,他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白天和他吟诗作赋,晚间陪他写字作画,
再享受享受他温暖的怀抱,他走了,这一切都将不复存在,羽郎心中竟生出些许惆怅。
他将腰间的玉佩解下道:“羽郎身无别物,仅此一块玉佩,赠与君离兄,祝你此去平安顺遂,金榜题名!”
“谢过羽兄,君离有一事相求,君离此去时日颇长,家中老母无人照顾,君离斗胆相求,求羽兄稍加看顾。”
羽郎道:“君离兄放心去,羽郎定当竭力为之。”
君离向他深深作了一揖,眼中竟有泪光闪烁:“君离早已将羽兄视为知己,羽兄大恩,君离必报!”
“唉,如果不是那场天劫,如果没有那块玉佩,”黑猫怅然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