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年轻时,曾认为秩序是一条无法逾越的分割线,它将这个世界分出了黑白,将神的世界以及人的世界完成了隔离。
神的事,交给神去做,人的事,则交给人去做。
秩序,则是神与人之间的界限。
有了它后,
神就不能再粗暴地干涉人,人也就不用再诚惶诚恐地畏惧神。
神可以继续高高在上,人则能够抬起头,去欣赏神。
秩序之神就诞生于上个纪元,那个诸神争相现身的时代。
神与神在斗,
崇拜神的人之间也在相互厮杀,
以神为名义的战争,凌驾于国家与民族,成为了无法否定的必然因素,因为神,不允许自己被亵渎。
而秩序之神,
是唯一一个会选择自我惩戒的神;
他将自己犯了错的女儿投入凶兽之口,任其嚼碎,以这样一种方式,点亮了秩序之光。
或许,
这就是秩序之神的魅力所在,在那个神高高在上的时代,他身为神,却给神定下了规矩!
也是我信奉他,信奉秩序的原因所在。
在秩序之光的照耀下,
卑微的人类,第一次有机会,在神的面前,挺起胸膛。
神,
对于秩序之神而言,应该是一种实力的象征,而非身份的象征。
但渐渐的,
我发现我自己错了。”
“根据秩序条例,你被指控有叛教、背离秩序侮辱信仰等罪,现在我正式宣布对你提出质询;
狄斯,
你是否承认上述指控,是否承认你所犯下的过错!”
狄斯就站在教堂台阶上,看着前方的拉斯玛。
在拉斯玛的身体两侧,飘浮着两本书,一本是秩序条例,另一本,则是秩序之光。
秩序神教不是一个国家,但宗教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然会衍生出世俗和高端;
神殿的存在,就是真正的高端,神殿长老们掌握了秩序神教真正的隐秘,同时也拥有对秩序之神意志的传递和解释权。
身为大祭祀的拉斯玛,则是秩序神教世俗巅峰之一的存在,在教会运转的这套体系中,拥有名义上的最高决策权。
但在神殿长老面前,他只是一个在父母外出工作时留在家里帮忙照看弟弟妹妹的大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