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2章 你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在美国的首善之都纽约,一位西装革履的绅士居然在咖啡摊上惨遭绑架
这种事情埃文森并没有觉得太稀奇,即便是这件事情就发生在她的身边因为不管怎么说这里毕竟是美国,讲求的就是一个自由啊
不过也确实是埃文森当时太过懒散了,根本就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否则会发现这件绑架案件并不是那么简单的
就从那个枪手来说,长得高大魁倒没什么奇怪的,绑架也是一个力气活,如果瘦的跟猴子一样浑身没有四两劲,别说绑架人家了,回头被人家揍一顿连汤药费都要不来
可是的行进路线,还有行进中每一个看似非常自然的动作,都完美的避过了街边所有摄像头如果不是事先踩好了点,演练过很多次了,那就是有极高的素养专门受过类似的训练而从接下来的事情来看,后一种的可能性比较高
用信封作为手枪的掩饰,也就是说是直接把枪拿在手上在街上走动的,但是却没有一丝的紧张,神态非常的镇定而从确定目标抬枪射击,到走入人群当中撤离,这之间的停顿总共不到一秒钟,这可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能办到的
而且当时距离目标大约15米,这的确算是手枪射击的理想距离了可是当时整个手枪都是套在信封里面的,别说红点全息了连机瞄的辅助都没有,这意味着当时就是抬手就设计根本就没有瞄准,完全是凭着感觉盲射的
而且当时用的是一把正经的手枪还好,在那个距离上以实弹的强大动能,枪口上只顶着一层牛皮纸根本影响不到弹道可是当时用的却是一把麻醉手枪,这种枪动能小不说子弹还很狭长,而且绝对没有膛线,可以说和滑膛枪差不多,墙头上再蒙上一层纸,那时候弹道的偏差可就说不准了
可就算是有这么大的难度,仍然在那一瞬间的时间内一枪命中了目标的脖子,而且还避开了动脉和气管这种要人命的地方这样的身手可不是一个普通的绑匪应该有的
可是这诸多疑点全都被埃文森无视了,毕竟当时这帮人的和被绑的全都不认识,纽约警察局又没开工资给维护街头治安,才懒得去操这份闲心可是却不知道,这件事情其实和是有点关系的,至少作为下属的莫伊拉,差点没因为这件事情气炸了肺
这个绑架犯的确不是普通人,的名字叫做辛普森,是现在的一名现役警察,不过在做警察之前做了八年特种兵,所以才会有这样的身手
看的履历就知道了,当完兵又做警察这种人一般都有非常强的社会责任感而事实也确实如此,辛普森在警察局中兢兢业业,对待工作十分认真,一心只想维护法律的公正和人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