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一刻,面对宁墨的告白,她却很轻易地承认了。
一直以来,对她来说,面对自己的感情比面对商业对手和阴险小人都更需要勇气。
许知念低头,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手心,竟然冒出了冷汗。
她太难接受一个人了,可宋楚行成为了她生命里的例外。
“他是谁?”宁墨紧紧攥着拳头,几乎要喊出声来。
“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是屠户的儿子,跟我生长在一个村里,他的名字叫……”
“叫宋楚行。”
一道冷冽而傲娇的声音横空划过,紧接着,一条胳膊搭在了许知念的肩膀上。
宋楚行像一颗长歪了的松树,陡然出现在宁墨面前,宁墨快速摘掉墨镜,上下打量着他。
“以前只在电视上见到过宁先生,这次见到了真人,果然一表人才。”
宋楚行竟然很罕见地说了一句套话,然后朝着宁墨挥了挥手,转而,若无其事地看着许知念。
“今天这里这么忙,怎么不叫我过来帮忙?有没有什么力气活是我能干上的,比如说,杀猪、宰牛、宰羊,都是我的老本行,实在不行,我去后厨帮着切墩洗菜也可以,但有一点,媳妇你不许亲自动手,绝对不能累着,知道吗?”
宋楚行一点儿都不给自己脸上贴金,很轻易就承认了自己一介俗人的身份。
“你是什么人?”宁墨感觉到被冒犯,身体微微颤抖,他无法相信,他心尖儿上的人,会为这么一个屠夫之子动心。
此时的宋楚行穿着一双拖鞋,不是那种可以外穿的拖鞋,而是澡堂子洗澡那种最普通的泡沫拖鞋,再往上,是一条灰色的五分裤,上面是白色老头衫,或许因为经常穿脱,领子已经有些变形了。
他的头发没有任何修饰,就是很愣的寸头,一张脸晒得黝黑,一双单眼皮透出犀利的光。
宁墨的脑海里只浮现出了一个字:糙。
宋楚行就像一块未经打磨的、锋利的、粗拉的花岗岩一样,又臭又硬。
而相比之下,宁墨精致、高级、洋气、一丝不苟,浑身透着生人勿近的明星气质,好像任何人都不配拥有他的爱。
“我刚才不是说了吗?我叫宋楚行,是许知念的未婚夫。正如许知念所说,我也来自许家沟子村,我爹不是什么大人物,就是村里杀猪的,我从小没了娘,家里还有一个姐姐一个姐夫,也都不是什么达官贵人,姐夫在镇上开大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