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一样,
这里的油墨,
一直都用不完
反倒是一直紧握着钢笔的手掌,
开始青筋毕露,
显露出实习护士小姐姐最喜欢的那种状态
“呼…………”
等到后半夜时,
这本血色字体封面的恐怖故事《爱家》,终于誊抄完了
身子后仰,伸了个懒腰,感知着自己骨节上所传来的一阵脆响,肉体上的疲惫,似乎完全感知不到,而且精神上,反而显得更加地亢奋起来
“吱呀!”
卧室门被推开,
露出了一只硕大的狗头
是一只阿拉斯加
家里,
并没有养狗
记得当初刚结婚时,自己和妻子养了一只小阿拉斯加幼崽,后来因为妻子怀孕了,这只狗只能送人了
等俩孩子慢慢长大后,妻子因为性格变化原因,对养狗这件事提不起太大的动力了,因为一条狗也是一条生命,把它买回来养在家里,吃喝拉撒照顾起来不亚于照顾一个孩子
但妻子内心之中,还是喜欢狗的
在自己刚刚誊抄好的这本书里,里面有一只狗,一只成年阿拉斯加
喜欢吃火腿肠,很聪明,会坐下会握手,还能载着孩子遛弯
阿拉斯加走进来,把自己的头凑在的膝盖上,轻轻地蹭着
伸手,
抚摸,
狗头
然后,
慢慢地起身
狗却挡着它,不让它出去,抬起头,看着嘴里还流着哈喇子,它饿了,在讨食
在妻子的故事里,
这只狗很可爱,很懂事,很听话,
它是喜欢吃火腿肠,
但真正每天必须吃的,不是火腿肠也不是狗粮,
而是活人的鲜血
在故事里,每天晚上,它都会出去一段时间,是为了觅食
它会出去咬人,吸食它的鲜血后再回来,被吸食鲜血的人只会觉得昏沉了一下,精神有些不济,不会有其的问题,甚至都不会察觉到刚刚发生了什么事
它吸食血的分量,其实是目标对象身上的孽债,如果作恶的少,坏事做得少的人,就只吸食一点点,如果是那种彻头彻尾的坏人,被直接吸食致死都有可能,当然,如果是好人的话,它根本就不会找到
记得当初妻子说过,她原稿里这只阿拉斯加可不是这样子的设定,她想写出一个饿了就出去随便找人神不知鬼不觉吸食鲜血进食的狗,在外面是魔鬼,在家里是乖宝宝宠物,是孩子们的好玩伴
这才是她想要的感觉,但为了出版和规避政策原因,不得不这般修改
“饿了么?”
用钢笔刺开了自己的手掌,看着鲜血滴落下来
但阿拉斯基只是摇摇头,对的血不感兴趣
“饿了的话,就出去找吃的吧”
伸手,解开了阿拉斯加脖子上的牵引绳
阿拉斯加开心地摇晃着尾巴,跑出去了
深吸一口气,
走出了书房
已经一天一夜没下楼了,还是有些不敢下楼,
哪怕,
看见了狗
站在楼梯位置,犹豫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