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分店从来没有这么热闹过,这些人在长达两个小时的聒噪之后,终于安分下来。
分为几个小队,挑着比较顺眼的人,围成一个个团。
都在看着自己的酒店手机,消化着潼关带来的情报,交头接耳。
而余郭早早就跟那个暴发户打成一片,两个此时一脸坏笑地在交流心得。
这个青年今年只有二十一岁,成为暴发户的原因,很是离奇。
他叫做“洪福”,但历来运气不佳,家境十分的差。
从小被亲生父母遗弃,是一个扫大街的大叔将其捡回了家。
亲朋好友在这二十一年里,一个接一个去世,等到二十一岁生日那天。
他刚刚发了工作后的第一个月工资,给老爹买了瓶好酒。
结果老爹一高兴,喝死了,最后一个亲人就这样没了。
不过好像从那天开始,洪福的命运被改写了。
真的成了“洪福齐天”之人。
先是公司给他升了职,再之后他的亲生父亲找上了门。
最古怪的是,当他亲爹上门时,已经病入膏肓,找他的目的,就是让洪福继承亿万家财。
亲爹带着遗嘱找上门,没两天就咽了气。
就这样洪福从穷小子,摇身一变成了特大暴发户。
随后就是不懂商业运作的他,却在股票市场里走狗屎运,逢赌必中,混得风生水起。
但可惜的是,刚过半年光景。
他正坐在家里的独栋别墅中喝着红酒抽雪茄,就突然被拉进了天海酒店。
而洪福在了解到自己今后将会朝不保夕后,抹了一把鼻涕,冲出了酒店。
余郭追去时,发现他面前正摆着火盆,边上是如山的冥币。
按照洪福的话来说,他在提前给自己烧纸。
怕进了阴曹地府缺钱花,先往天地银行存点钱。
这种荒唐事,旁人看了嗤之以鼻,但却让余郭眼前一亮。
在他看来,这个分店里的人们都太过正经,很少有能跟上他的脑回路的。
现在洪福来了,正好和他余郭搞个组合。
另一边潼关的附近,也有三个人围在一起。
为首的一人,就是那个身材魁梧的大汉。
他名叫仇军,刚刚退伍归来,正在找工作之时被拉了进来。
此人心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