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念从包里拿出了狼烟手电筒,在这个无光的小库房中稍微弯下了腰,走向右侧的男尸。
光源径直地照射在了那具尸体的十指上面,上面有血
这很不合理。
小琪父亲的尸体、包括外面的男尸他们的身上是不存在半分血迹的。
毕竟此次鬼物杀人的方法,是掰断脖颈,很难造成出血量。
而这具男尸的十指指甲里,却有一种混合着白色粉末与粘稠血块的混乱之物。
常念看的有些心慌,她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中年男子的情况会有所不同。
她轻轻地靠到近前,鼻翼里开始钻入一些腐朽和死亡的气息,尤其是当她凝视着那有些破损的指甲盖时,那种气味就越发的明显。
男尸的脚下,有着一片墙皮碎屑。
常念更加肯定,这名男子的情况一定很是特殊。
最起码他在临死前还在用十指在剐蹭墙皮!
光束一点点地转动着,常念的心脏扑通扑通地跳着,她在此时想起了潼关所说过的话。
“一切,都只差一个契机”
视线开始凝聚,中年男子的面前墙壁上,有着一行扭曲的刻字,伴随着部分猩红的鲜血。
可想而知当时的情况会有多紧迫,能够让一个人不惜使用连心的十指去刻下重要文字。
“那女人手机里的东西,来找我了!”
常念看到这行字的一瞬间,大脑顿时短路,手电筒“砰”地一声砸落在地,久久无法言语!
“这么说来,季礼就算没死,大概率也找不到了。”
潼关看着方慎言捡到的季礼手机,沉声说道。
而与此同时,潼关立刻就听到了常念那头的异常。
几乎是那声音传出的同时,就立马冲进了库房之中。
随着潼关的涌入,狭小的库房之内就变得更加拥挤。
“怎么回事?”
常念看了一眼突然而至的潼关,面色变得激动。
她立马拿出了自己的酒店手机,一边翻找着一边说道:
“契机!这就是契机!我们全然忽略了的线索!”
潼关顺着中年男尸的位置看去,也看到了那一行用鲜血涂抹的字迹。
他的眉心一跳,“那女子手机中的东西,来找我了!”
潼关自始至终都没认出这库房内外的三具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