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这个小镇名不见经传,但是在方圆百里之内,小镇却是闻名遐迩,小镇出名,就是因为有斗狗。
小镇的狗场,每年六次,每次都要持续到月底。这半个月时间,小镇里热闹非凡,有人哭,有人笑,有人从赤贫暴富,也有人从小康落到倾家荡产。最早的斗狗,只论输赢,至多狗主人之间会有赌注,但是小镇的狗场,见者有份,都可以参与下注。一群关中的刀客在这里作盘,盘做的很大,而且讲信誉,不会赖账,所以双月的十五,甚至有人从几百里之外赶过来。
除了刀客的狗场,还有其它零零碎碎二三十个小狗场,都有人下注赌输赢。
在狗场斗赢了十场的狗,会在脖子上挂上红花,然后离场,不再参与争斗。这些狗,全部要送到一个人手里。
“送给谁?”王换最后捏了片腊肉塞进嘴里,一边吃一边问道:“连赢的狗,狗主人会舍得送人?”
“不舍得,却没法子。”小贩摸了摸自己那张冻的通红的脸,哈着气说道:“马王爷喜欢狗,爱狗如命,这些狗,都要送给马王爷。”
“马王爷?马王爷是谁?”
“是个还俗的道士。”小贩说道:“七星滩的头把子。”
一听到七星滩,王换就觉得暗自头晕,他就是在七星滩遇到了那个老汉。如今走出来这么远,已经离开了七星滩的地头,但是听见七星滩,他还是觉得有点心惊肉跳。
老汉临死之前挂在脸上的诡异笑容,王换至今记忆犹新。
七星滩虽然很荒凉,但是扼守着水路和陆路两条要道,作为七星滩的头把子,马王爷是这方圆二三百里跺跺脚地皮都会抖三抖的人物。尽管小镇距离七星滩还远,尽管在小镇做盘的刀客们势力也很雄厚,但马王爷的面子,必须要给,否则以后一定会有什么麻烦。所以,每次开狗场,有出色的斗狗,都要给马王爷送去。
“哎哎哎!”小贩正跟王换乱喷吐沫星子,突然就踮起脚尖,指着后方叫道:“马王爷来了!”
王换回头看了看,在身后很远的地方,驶过来几辆马车。最前面的那一辆,用的是四匹纯色白马,四马拉车,而且一水白马,在这荒僻苦寒的黄土高原上,绝对是一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