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远比同龄人粗大。基本上已经能够接受穿越这一现实,并且下定了决心,要跟野狼拼个你死我活。
“反正,拼输了,也不过是葬身狼腹,不会有人为我伤心,也不会有人记得我!”趁着野狼正在恢复体力,未发动进攻之前,他苦笑着摇了摇头,将手机塞进了随身书包。
这部华为是他攒了四个月的钱,才买下的,用来砸狼的脑袋,实在可惜。而留下它,万一将来被别人捡了去,说不定还能成为他曾经存在的见证。虽然从出生那天起,他的存在就没几个人在乎过。
手指关节处,传来一股纸张特有的触感。是书包里的冰与火之歌第七卷英文版。天可怜见,刚才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居然没想起来,将如此沉重的书本儿丢掉。
事实上,即便想得起来,他也未必舍得丢。
这本书,是他辗转托了小半个月人情,今天下午才从终于一位海归留学生那里借到手。之所以借原版,倒不是因为他的英语有多好,而是因为这本书两个月前才面世,中译版还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
如果按照马丁大神最初的设定,这一卷,不该叫春晓的梦想,而是该叫奔狼的时代。刹那间,张潜再度被刺激得热泪滚滚。
如果早知道借一本奔狼的时代会遇到狼,他就该借那本国王的宝藏。说不定,刚刚穿越过来就等捡到一座金库,然后买一座巨大的庄园,娶上十七八个老婆,从此过上没羞没臊的纨绔生活……
“贼老天!”咬着牙发出一声诅咒,他将手机塞进书页中间,然后又快速蹲身,抓了一把碎石头片儿,塞进书包。
野狼被这个动作刺激向后退了几步,嘴里发出一串低沉的咆哮声。与狗一样,狼对弯腰捡石头的动作,也很警惕。这也许自于他们血脉中的遗传,毕竟,这东西从远古时代,就跟灵长类发生冲突,虽然赢多输少,但也被后者用石头和水果一次次砸得头破血流。
“贼老天!”发现野狼没有趁着自己弯腰时发起进攻,张潜右手挥舞了几下石块,随即再度快速蹲身,将更多的碎石头片儿塞进书包。
“咕咕咕……”被张潜连续下蹲捡石头片儿,却引而不发的举动激怒,野狼嘴里又发出一串低沉的咆哮。随即,后腿猛然发力,身体腾空而起,半空中,雪白的牙齿寒光闪烁。
“滚!”张潜果断将右手中石块向野狼砸了过去,却砸了一个空。野狼的进攻是虚招,目的就是试探他的反应速度和反抗能力。而现在,他唯一的石块,也脱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