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穿着宽松的睡衣,坐在椅子上。小约翰和相貌和他有八成相似,只是老约翰显得更成熟些。
而小约翰则坐在他的对面,且显得有些不自在。
“具体情况我也已经听说了。”老约翰喝了口果酒,微笑道:“你做得很好,面对着四名不死不灭的职业者,你按捺住自己的怒火,没有乱来,很不错。”
本来小约翰还有些担心父亲会责怪自己不够强硬,没有想到却是得到了赞赏,这让他松了口气。
“那么,你对那四名黄金之的性格,都有多少了解。”
“贝塔已经离开德尔邦城,暂且就不说了。罗兰是施法者,很典型的施法者,成天研究魔法,几乎很少见他出来,性格也偏善良向。”顿了一下,小约翰也喝了口酒润润嘴,然后继续说道:“至于霍克和林克,这两人性格相当野蛮冲动,我怀疑他们在黄金之子中,地位也是比较低下的那种,而且他们上次被我邀请的时候,两人明显以罗兰马首是瞻。”
老约翰点点头。
小约翰继续说道:“至于生命牧师杰特,也和罗兰差不多,天天待在生命神殿中祈祷,偶尔会和生命神殿的牧师们去布施,也是一个可以预料行动方式的人。只是他们四人异常团结,很个逐个击破。”
老约翰拿着酒杯,抬头看着天花板,想了会,又问道:“你见过女性的黄金之子吗?”
“暂时没有。”
老约翰慢悠悠地说道:“我在想,如果我们和女性黄金之子欢好,生下来的后代,是不是也会不死不灭?”
小约翰神情一愣,然后便是佩服,父亲考虑问题的角度,果然和自己这种年轻人不同,角度相当刁钻。
贵族很看重血脉传承,而且很喜欢优化家族血脉,所以什么精灵啊,狐人啊,魅魔啊,都是他们心头好。
“有男性的黄金之子,必定也会有女性的黄金之子。你明天就带一支骑兵小队,去别的城市逛逛,想办法弄一两个女性黄金之子回来,不管什么手段,弄回来就行。”
小约翰有些为难:“她们不死不灭,抓起来很麻烦。”
“那就骗啊,要么就用金币砸她们脸上,女人和男人不同,她们感性且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只要用心下些功夫,总能骗到一两个。”
小约翰站起来,表示受教。
等儿子离开卧室后,老约翰站了起来,他打开书桌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份刚收到的羊皮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