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门开了。
师傅们顺势将东西搬进屋,有个站在最后头的师傅,看着前头的人踏进了屋子,他也跟着迈脚踏进去,进门前还不忘朝着沈晔霖喊了句:“小伙子愣着干啥,还不快来帮你媳妇。男人要懂得疼媳妇。”
这些中年男人,大抵是看不惯沈晔霖这样的小伙子,媳妇搬家而他却睡到日上三竿。
在传统男人的思想观念里,这样的男人是不受待见的。
沈晔霖没接话,转身往楼道里走,这样的事情越描越黑,他懒得去辩驳。
刚绕过身子才发现手腕依旧被古晚晴勾着,他转过头看着古晚晴,古晚晴正在盯着他,眉眼里瞧不出什么情绪,她一向都是冷淡的。
沈晔霖冲她努了努嘴角,示意她放手。
见古晚晴没反应,沈晔霖道:“撒手!”手头用力把自己的手抽出来。
古晚晴眉头微皱,沈晔霖的动作拉扯到了她手腕上结痂的伤口。疼痛蔓延到脑部却被她强制性的压了下去,她将脸别过去,与此同时松开了沈晔霖的手臂。
他的手臂很炽热,在炎热的夏天更显得温暖。
古晚晴往屋子里走,她故意将手怀抱在胸口遮挡着受伤的地方,打小她就不愿意在别人面前暴露自己的柔弱,古盛浩死后她更是学会了伪装。
到现在遇见沈晔霖,她更是想要把自己最好的一面表现给沈晔霖看,这样的想法导致她本能地将丑陋的伤口给掩盖了起来。
“你走吧!”古晚晴说,头也不回。
这倒是合了沈晔霖的心意,他没再管古晚晴,撇开步伐往楼下跑,孙乾约了他看演唱会,陈奕迅的。
这票是孙乾好不容易才托人弄到的,据他所言,是动用了黑白两边的关系才买到的。
票价不贵,就是陈奕迅的粉丝太多,一时之间票就售空了。
沈晔霖喜欢陈奕迅,喜欢了许多年。
外头骄阳毒的很,照的沈晔霖有些晃眼,他往树荫下躲了躲,走动的时候突然就发现自己手腕上的血迹,血迹还是湿润的,半干型。面积不大,却还是很醒目。
他停下步伐,往楼上看,他心里清楚,这血迹是古晚晴的,至于是哪里的血,他也能猜到,多半是手腕上的,刚才瞧见她的手腕结了薄薄的一层痂,还以为已经好透了。
你能不能注意分寸!
沈晔霖在心里咒骂自己。挠了挠头转身跑进了楼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