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却是春情无限地在这屋里折腾,纵然有风扇,也像荒原大漠走了几个时辰,到此时喉咙是干哑的,像被烧红的炭熏过。
傅侗文的鼻尖轻擦过她的,汗湿着彼此:“你再闻闻三哥身上,还有脂粉味吗?”
被翻红浪,枕上留香,全是她的。
“叫来听听,叫我的名字,”他道,“从未听过。”
方才她三哥三哥地求饶着,他忽然有了兴致,要从她口中听“侗文”。
“我想听。”他催促。
她酝酿许久,念不出那两个字……不习惯。
“快,”他轻声说,“三哥等着呢。”
僵持了好一会,她在他逼视下,不得不用几不可闻的声音叫“侗文”。肉麻得很,这一声先打在了自己的心坎上。
他细品着,不应,也不评价。
他侧躺在枕头上,目光不离她。
沈奚也学他,并枕躺着,两两相望。像新婚夫妇的闺房相守,从不嫌腻烦。
知了在唱。窗边被他留了条缝隙,霞飞路上的热闹和热浪如潮,从那狭小的窗缝里挤着、追着,流到这间房里,直奔着床上赤条条的两人来。沈奚感知到一痕汗沿锁骨流下去,他也瞧见了,给她拭去。汗渥着臂弯
“相看两不厌——”他忽然笑,“唯有沈宛央。”
笑罢,再叹道:“早知有今日,三哥早早把你接入家门,省了不少的事。”
早先?“早先我在花烟馆,没出过门,你在傅家,在六国饭店,在领事馆里……也不会知道还有我。”
傅侗文久久不语,最后才道:“是这个道理。”
略停了会。
他问她:“在烟馆住着辛苦吗?”
她脸压在枕头上,笑着,不答,不想和他聊这个。
辛苦不辛苦的,为活命而已。
开烟馆的都非善人,刚被送进去,想是救她的义士打通上下关系,她十一岁剃了光头,蒙头垢面,小布褂子穿着,被养成男孩子。可在那种地方明娼暗妓的,喜好兔子的也多,有一回她被两个烟鬼拖到门板后头,扒了裤子了,才被认出是女孩子。常去的主顾是邻近几条街上的平头百姓、贩夫走卒,谈不上怜惜,围成一堆笑她估摸是个傻丫头,被烟馆老板豢养着玩的。是个男孩子大家都消遣消遣无妨,是老板养的女孩倒要顾忌了,毕竟能在北京城里开这个的,哪怕是个最下等的脏地方,也要是街头露面叫得出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