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泪流得更厉害了。
“喂!抬起头看着我!”他喊了一句,哥布林才勉勉强强抬起头。詹姆斯望着它丑陋高耸的鼻子,强忍住因为闻到它身上冲天的臭气所产生的呕吐欲望,开口说道“告诉我,去兰内加该往哪走?”
那只哥布林瞪大双眼,伸出又瘦又小的胳膊往森林的一个方向指了指。
“卡布嗖依吉哩吧啦唧”
“走那条路吗?”詹姆斯用一只脚拨开那头的草丛,隐隐约约看到一条弯弯曲曲的林间小路向外延伸而出。
“嘀哇”哥布林的鼻涕流了出来。
“额”詹姆斯看着他,迅速收回剑“所言属实?”
哥布林拼命点着头,那用力的样子,让詹姆斯情不自禁地担心它的头会不会被甩下来。
“如果是真的话,那我今天就放你一马,还不快滚!”他厉声喝道。那个哥布林闻言大喜,一边磕头一边连滚带爬地消失在了丛林的深处。詹姆斯看见它彻底离开之后,快步跑出这片空地。不是因为他有多么怕这群哥布林,而是因为这里的味道实在让他受不了。另外,为了保持威严,詹姆斯也不能捂住鼻子,那样就会显得很没有面子。
事实上,詹姆斯并不是哪个地方来的优秀骑士,他也没有在哪座城堡里面跟哪些人比过武,证明过自己的实力。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冒险者。父母失踪,他从小生活在萨迦森林内的一个小村庄中。虽然詹姆斯立志成为世界上最优秀的冒险者,他似乎也有一些天赋,可是这并不能成为他实力强大的理由。就在两个星期之前,一个神秘人忽然莅临了这座小村庄,并亲自把一封奇异的书信交给了詹姆斯。那封牛皮纸信上面写着,自己是某个来自新加兰德的大亨的孙子,并且自己素未谋面的爷爷不久前才刚刚逝世,想要让自己过去继承一笔丰厚的遗产。神秘人的神秘和牛皮纸上的官印,立刻让所有人深信不疑。
这可不是一件小事,至少在那个偏僻的小村庄内掀起了一波羡慕的眼光。众人七凑八凑,给他凑了一身还算干净的皮甲,村长更是拿出尘封多年的一把锈迹斑斑的铁剑。据说村长在自家的土地底下挖了一个两米深的大坑才挖出这把宝剑,并联合了全村的人,用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三天三夜才把那把剑上的铁锈全部磨掉。不得不说,这把骨质握柄,全长一米二左右的铁质长剑,也只有农民才会认为是一把好的武器。不仅如此,村长还把全村的人召集在一个大空地里,当众发表了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讲,例如让詹姆斯当上爵爷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