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这和小四的番外没关系,和正文有关。有几个书友说很喜欢栾航,我也喜欢他。想补几章栾航的自白,佛系更新,感兴趣的看看。嗯,作者不负责,后面放飞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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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栾航,从小没有了母亲,父亲也不负责,除了对我管教,没有一丝疼爱,甚至,在我的记忆中,父亲没有抱过我。
从来没有。
所以,我不喜欢他,和他也不亲近,渐渐地长大,到了十三四岁后,更是不喜欢遵从他的安排,反抗他,或是说叛逆,是我整个青春期都在干的事情。
我大概十五岁的时候,因为父亲讽刺了一句杂志上的封面模特,被我听了进去,我便兴起了学摄影拍模特的念头。
就为了……气死他!
只是,后来我是真正的爱上了摄影,不是再和父亲赌气。
不过有一件事,我没有反抗他,就是他将我丢到军队里跟着训练,还让我考军校,我都乖乖照做了。
因为我喜欢当兵。
作为一个爷们,就该当兵,将自己练成特种兵,练成兵王!
我一直都这么想。
所以,哪怕那个父亲是军队的高层领导,可是,我从来没想过要仰仗他,要靠着他升上什么高位,所有的一切,都该是我用汗水和鲜血换得!
当然,我也不在乎那些名利,我更喜欢挑战和冒险,我从来没有想要安稳下来的念头,一年有十个月在外面执行任务。
不过,我发现只要做好自己的事情,不断地压榨自己的潜能,逼迫自己,那些名啊,利啊,你不用求,也会随着你的成功到来。
我二十三岁成了最年轻的特种兵队长。
不过,这对我而言,是不是队长,并没有任何区别,我依旧和以往一样,大部分时间不是在训练演习,就是在外面乱跑,执行各种危险任务。
我的人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呢?
宸毅和香琴出现了,一个成了我的好兄弟,一个是我的好妹妹,算吧,毕竟她是玥姨的女儿。
我看着他们之间腻腻歪歪,分分合合,上演各种家庭纠葛的虐心大戏,心中一度嗤之以鼻。
啧,爱情。
当时我就在想,老子这辈子都不需要爱情,也不想体会这种傻|逼的感情。
后来,等自己遇见了那个对的人,为对方倾倒的时候,不由想自己这个时候的想法,才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