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凯因斯沉思时,他身体的前方突然出现了某个东西。
那东西有凯因斯的膝盖高,一只耳朵高高竖起、上面还绑了些绷带。另一只则从中间断裂,可裂口也并不血肉模糊,而是露出里面的棉花。断裂的耳朵上看似布满鲜血,但一直与血打交道的凯因斯知道那不是真正的血液。
绷带从耳朵一直捆绑到它身后,还被细心地打了个玫瑰花结。它还穿着正儿八经的燕尾服,右眼有单片眼镜,右手则握着一个怀表。
红色的眼睛透过单片眼镜,默默注视着凯因斯。
它是一只兔子,又不是一只普通的兔子。衣服外的绒毛也是白色,可体表却是刻有许多玫瑰色的花纹。这些花纹层层叠叠,宛如拔了兔子的毛又给它做了件雨衣般。而在兔子右边的耳朵下,佩戴着玫瑰
凯因斯和兔子互相注视了一会儿。
突然,兔子说,“杀还是不杀,这是个问题。”
“如果让你选择,你会选择杀自己所恨之人,还是救自己所爱之人?”
被玫瑰染红的白兔用那双红瞳盯着凯因斯,里面露出十分人性化的探究之色。但凯因斯却从它的眼神里读出了什么。他见过同样的眼神,从镜子里的自己眼中。
以“所恨”与“所爱”提问的家伙内心既无恨也无爱。
“我要杀玛丽莲娜阿芙罗狄。”凯因斯直接说道。“帮还是不帮?”
兔子眼珠子转了一圈,嘴角轻微上扬,这已是这幅身躯的极限。
它转过身,像一只真正的兔子那样又蹦又跳。凯因斯跟了上去。
玫瑰为底的墙纸不断被他甩在身后,夜空逐渐明亮,花香也逐渐浓郁。白昼的天空朦朦胧胧,雾气升腾,华丽的公馆彻底被浓雾掩埋。
而后凯因斯往前踏出一步。世界轮转,迷雾散去。成片的玫瑰随着微风微微摇动。漫天飞舞的花瓣犹如跳动圆舞曲。
白兔的脚步也逐渐放缓,它似乎听到了某种舞曲,正跟着乐曲舞蹈。
它跳出舞的第一步,落地即惊扰了玫瑰。玫瑰们化为花瓣向天空逃去,花土里隐藏的宝藏也全都露了出来。
那是一颗人头。
属于他师父格里菲思的。
即使成为尸体,格里菲思也板着一张脸。他的右眼成为一朵鲜红玫瑰的巢穴。
凯因斯只是扫了一眼,便继续跟着兔子前进。
第二步随之而来。这次泥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