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日常三十八
出于某不可言说的原因, 十分钟后,安娜贝尔不得不重新抹了一遍口红。
……把还在抱怨“这支口红的味道好难吃”、并贼心不死往上贴的混蛋踹出去,又花五分钟快速完成最后的检查,安娜贝尔走出梳妆室, 板着脸拎起包包。
她发现了, 最近这混蛋就是个藤蔓精, 伸手打他一下反而会被缠着手腕攀上三圈半。
要是还想做正经事, 就绝对不能搭理这货。
今晚是她第一次正式的以“洛森女朋友”身份与养育他的长辈见面吃饭, 于情于理, 斯威特法师都要保持理智, 坚决不被混蛋带走节奏。
……坚决不会耽于美色!再也不会了!不会!
当安娜贝尔全副武装、板着脸来到玄关处时, 祸害她重新涂口红的家伙正站在门口看手机。
与在梳妆室里一待就是一两个小时、甚至为了梳妆打扮不惜提前起床的安娜贝尔不同, 从小就不停奔波、极其追求效率的洛森收拾自己一向很利落——起床,洗漱, 套上外套, 抓过手提箱——最多四分钟。
富养出来的贵族与穷养出来的精灵, 生活节奏到底不同。
他们住在一起后也吵过好几次了:安娜贝尔觉得他三分钟吞掉一只大鸡腿的速度实在可怕,洛森会在她用刀叉优雅切割烤鸡时大翻白眼。
……不过, 嘛,这甚至不需要什么磨合。
因为这早就不是宿敌之间的新鲜矛盾了, 早在谈恋爱之前,他们就彼此的缺点互相嘲讽了起码几千个来回。
现在住在一起, 吐槽对方与自己截然不同的生活节奏,反而成了某种具有初恋感的小习惯。
而且,默不作声、且不约而同的, 洛森会慢下来, 安娜贝尔会快起来。
感恩节那天, 布朗宁法师就皱着眉拿起了刀叉折腾烤鸡,而斯威特法师则小心翼翼赤手撕下了一只鸡腿。
昨天中午他喝汤时还是习惯性咬住勺子,之后安娜贝尔便试着在吃芭菲时咬住了长柄甜品匙。
……坏习惯也好,好习惯也罢,都不知道是谁学谁了。
但安娜贝尔知道他的喝汤习惯来源于幼时那段乞讨度日的时光,什么东西送到嘴边都要紧紧咬住、吃光了之后骨头也要嚼碎咽下、生怕别人抢夺——让洛森学会优雅无声地含住汤勺,一口口慢条斯理进食,比让他去睡地板都难。
就连吻她也一样。
一定会先咬一咬,像给她盖章。
想到这,她的语气再次柔和下来。
“布朗尼,好了吗?”
“嗯……稍等……我给捷克发个消息……”
此时洛森似乎也是收起了调戏她的心思,正靠在门上低头发消息。
安娜贝尔弯腰换鞋,同时瞥了一眼他的穿着。
飞行夹克,休闲衬衫,牛仔裤,马丁靴。
唯一称得上正式的,就是一条歪歪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