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掉他们!”老约翰摸出一把匕首,毫不犹豫地胡克射了过去。
胡克眼见锋利的匕首带着劲风向自己的心口飞了过来,顿时吓得亡魂大冒,嘴里发出的怪叫扭曲地不成样子。
一只手探了过来,轻巧地捉住了那把凌空疾射的匕首。死里逃生的胡克大松了一口气,随后他只觉得浑身筋骨酥软,站都站不住,一下子瘫坐到了地上,一股骚臭的液体从他胯下流了出来,他失禁了。
“怎么会事?”
看到一身便服的治安官藏在胡克等人的身后,老佣兵们暗暗叫苦。
“大人!他们杀了我们的同伴!昨天我们有四个伙计来喝酒,就说了一句,酒里兑了水,就被他们给杀了,现在还埋镇子外面。今天我们来找他们理论,又被他们杀了一个。大人!你看!你看!尸体还在抽,还在抽。。。。。。”胡克坐地上,语无伦次地指着巴里的尸体说道。
治安官厌恶地瞥了一眼一身骚臭的胡克。这个蠢货!说的话里的全是破绽!还不如不说话。
“当众杀人,要受绞刑!来人把他们抓起来!”治安官不等约翰等人的解释,手一挥,藏在旅馆门外的卫兵立刻一拥而入。
“大人,人是我杀的!我和你们走!”老约翰光棍地喊道。
眼前的这一幕,谁都明白了这是一个局,现在任何辩解都没有意义,干脆地一个人担下来,好过被一锅端,何况也不是没有生路。
老约翰隐蔽地朝一个老伙计,作了手势。那位老佣兵心领神会,老约翰是要他去拿维克多留给他们的家族纹章,那可以证明他们是贵族的封臣,这就是老约翰的生路。
大领主想要名下的城镇繁荣发达,维护相对公正的秩序是必不可少。偷盗、抢劫、强奸、杀人,这些严重的罪行是明令禁止的。
像当街杀人这样的罪行,通行的法律是,把凶手绞死。但这并不是绝对的。
一般来说,自由民杀死自由民自然是要被绞死,可贵族的封臣要是杀死了自由民,那就有待商榷。
封臣是领主统治领地的基础,他们和领主的利益息息相关,如果自己的封臣被别的领主杀死,总会让领主很不愉快,等抓到了机会难免不会报复过来。
所以,封臣当街杀死自由民这样的事情,通常处理方法是,把罪犯抓起来,交个他的领主处理。没有领主愿意为了这点小事情和其他领主搞的很僵,除非是敌对家族。
至于,领主如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