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记录在案,作为卷宗存档
提刑司的各级提刑官,会对上报的案件卷宗进行核查,如果发现口供档案里,问案人员有诱导性询问的可能,那么这个口供,就要判定为有问题
建立在此口供之上对案情的推断,以及审判结果、量刑,存疑,要打回重审
甚至有提刑官来主持重申
所以,培训班今日开的这堂课,介绍何为“诱导性询问”,不是为了教吏员们如何用话术去诱导嫌疑人、证人,而是要知道如何避免在问案过程中,出现诱导性询问
乔柳听年轻的老师讲解各种“诱导性询问”的案例,越听越觉得心凉,因为他发现,自己家传的各种技巧,在这帮号称“专业人士”的年轻人面前,平平无奇
他以为的祖传宝贝,在别人那里,不值一文
怎么会这样?果然徐州和饶州出来的刑狱吏,比别处奸诈许多!
乔柳觉得有些惆怅,不过,更多的是激动
询问技巧,培训班在教,验尸的学问,也在教
譬如,火场里发现的死者,验尸时若发现喉咙没有烟灰,那就意味着此人是先死了,才会被放置于火场里
因为人死了不能呼吸,烟灰自然就不会进入肺部,甚至连气管都不会进入
同理,一个从河里捞上来的死者,验尸时若发现肺部没有大量进水,说明此人是死后被扔入水中
又有一些技巧,譬如人死后,腐烂现象会随着时间不同,腐烂程度有所不同
且炎热的夏天,和寒冷的冬天相比,相同的“死后时间”,尸体腐烂程度也会不同
这种腐烂程度和时间的关系,有迹可循,办案人员可以通过验尸,判断死者死亡的大概时间,这对破案很有帮助
但是,会有例外
最极端的例子:夏天,若一个人遇害,凶手故意将其放到冰冷泉水里浸泡,或者放入冰窖里“冷藏”,可以改变尸体的腐烂速度
由此,误导办案人员对死者死亡时间的反推
除了尸检,还有如何辨认字迹,如何辨认物品某种程度的作伪,以及高效实用的拷问技巧
而且,“指纹”会被作为物证,因为人的指纹是不会重复的
如何“提取”案件现场、以及重要物证上的指纹,也是一门技巧
又有闻所未闻的破案技巧,譬如“化学知识”,“生物知识”,以及被许多吏家视作家传绝学的“人体解剖”
种种技巧,培训班都在教授
林林总总,让乔柳等为吏多年的“老吏”惊叹不已,终于明白什么叫做“专业办案”
有案件发生,破案关键,无非是获取口供(人证)、物证,若发生命案,还要对死者进行尸检,根据尸体上留下的种种证据,来协助破案
现在,朝廷新成立的提刑司,要主管地方司法,于是,抽调各地有多年刑狱经验的吏员,到淮阴行在参加“培训班”,进行相关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