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州县地方议会的成员,自然也要从“当地人”选出
但是这就带来了人材利用率的问题有些地方乏才可用,只能赶骡子上架,胡乱扛着有些地方人才荟萃扎堆,大好青春就要埋在没乡土之间
人材不能尽其用的浪费,当真是世间最大的浪费安宁的做法就是开放人材的户籍落户制度因此如何定义“当地人”,其中大有文章可做
在当地住多久才算当地人?几代人还是几年?调派来实习的学子,外来就职的官吏,地方驻军等等,他们算不算当地人?
自然算了,这样就可以把地方人才不均衡的问题解决而且,有这些“新当地人”参与组织的地方议会,才有足够的胆气监督地方官员的施政、和为官
内阁的吏部选官则要派出羽山大学的结业生落户到各处州县,平衡人才储备经过一定磨砺、锻炼后再下放地方就职而且分配到哪为官,他就算那儿的人
州县官吏施行内阁提名,地方议会监督管理的制度
成为主政一方的官吏,他要同时对地方议会和上官负责,接受他们的双重监督考评然后吏部会每年根据地方议会、上官的评价,以及地方的综合发展指数给他评级考核
就目前的现状来说,地方官吏的业绩考核主要还是集中在当地拥军拥属、经贸发展、以及税赋缴纳,农耕、教育、医疗等等琐碎项目打分评比
比如地方人口、耕地增加多少,义学教育普及多少,羽山大学录取率提高多少,刑杀案件多寡,有无兵役脱逃,以及水利兴修,田亩产值等等
这些都是硬数据,地方官吏很难作假,地方议会也很容易去核实吏部选官司就会根据这位官员的徽宗数据综合考核他的政绩,决定其升迁与否
而地方议会则会审核他的这些政绩有无作假、糊弄他的为官是否清廉,治下百姓是否对施政满意,是否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当,或是否惰政等等评价体系,也都在继续完善中
一句话,一名地方官吏想要升迁,他需要通过吏部的优等政绩考核,及地方议会的善意评价而他是否能继续为官一方,则完全取决于地方议会对他的审核、和评议
一旦他的行为触怒了地方议会,那他的官也就当到头了地方议会有权弹劾、罢免这些地方官吏,并且还能决定他在多少年内不得继续为官
甚至地方议会还能决定是否提案给大理寺、御史台等驻地方的派出机构,介入调查这个官吏是否存在违法举动
而正常情况下,只要这个官吏脑袋不是被门板夹过,他一般都会努力发展治下经济,和地方议会搞好关系,关注多数议员们呼声,努力完成自己的五年任期,获得升迁机会
当然,如果一个地方议会存在家族黑化的可能,这个官吏也可以申请海州府派员巡防地方,只要证据确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