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是十年前卖房子时,一位房主没钱给尾款,拿这件残本,抵了十五万港纸。”
“啧啧,还真是好运啊。我怎么遇不到?”李承笑着感慨。
马崇峰翻了翻白眼,东家这话说得,你的捡漏可以写本了好不好?更何况,这件东西,最后不还是落在你手中?
李承低头,自然看不见马崇峰的表情。
目光重新回到首序,墨迹虽有些浅淡,可依稀还能辨别,“序曰:宋江事见于街谈巷语,不足采著,虽有高人如李嵩传写”
序言整一页,四百来字,简行所写,其中有不少俗体字,类似于今天的简化字,这是符合当时普通文人的书写习惯。
这篇文章,有非常重要的史料考证价值。它不仅是中国历史上第一篇为“宋江”正名的同时代赞文,更是研究“水浒文化”的前沿资料。
水浒传,作为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并非一人一时之所创,也并非完全虚构,它是民间艺人,基于北宋末年的一起“盗匪贼寇”的故事发展起来的,最后由施耐庵一说罗贯中重新编撰情节,填补人物,设立相互关系以及前后结构,最终成为古典名著。
有关宋江一事,在宋史徽宗本纪有明确记载:“淮南盗宋江等犯淮阳军,遣将讨捕又犯京东、江北,入楚、海州界,命知州张叔夜招降之。”
在龚开之前,所有能找到有关“宋江”的正史记录,基本上都是“盗匪贼寇”的恶评。
民间虽然有大宋宣和遗事话本在流传,形象有所好转,可依旧是“盗贼”形象,更何况这本书的作者都没敢留名。
龚开大概是第一个为宋江等人点赞的正统文人,这篇文章也是中国古代正统官场文人所写的第一篇对“宋匪”的正面点赞文章。他这篇序文中,赞扬宋江“识性超卓,有过人者”,“为盗贼之圣”,这已经是很高的评价。
所以,这件残本,无论是从艺术价值还是史料价值,都堪称孤品、绝品。
两件东西看完,李承也就留在马老办公室,摊开电脑,接上网线,就地办公,时不时和马老交流几句最近三人组艺术品店的业务。
聊着聊着,马老忽然提到一个问题,“东家,依我看,中式古董交易,是不是可以单独出来?”
嗯?李承抬头看看对方,眼睛中流露出思考的神色。
马老说的有一定的道理。
原则上来说,马老并不属于三人组店铺员工,他更像李承的私人古董交易顾问。
因为三人组公司的主体业务是收购、修复再出售欧美艺术品。至于中式古董古玩的销售,只是李承的个人业务,两边分开入账的。
以前之所以混在一起,那是因为李承没资本分开,同时也没有那份精力。
现在嘛貌似时机已经成熟,单开一家中式古董古玩店,也不错。
重新捋了捋思路,李